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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最高法院上週四發回更審彰銀案,經營權訟訴陷入膠著;彰銀
工會日前發聲明,主張台新金釋出彰銀持股。對此,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回應,監理機關不
宜介入股權爭議,應由財政部與台新金討論處理,「我們關注的是7月上路的『金金分離
』,台新金未來不可派內部人擔任彰銀董事」。
彰銀工會日前發表聲明,要求金管會應貫徹「金金分離」政策,比照中信金併兆豐等二次
金改併購不成的案例,也就是在金管會監督下,台新金釋出彰銀股權。
股權由財部、台新金討論
顧立雄昨出席證交所舉辦的「公司治理評鑑頒獎典禮」,他表示,彰銀案有兩個層次,一
是同時擁有台新銀跟彰銀的董事,這就產生「金金分離」疑慮,這部分金管會將研議如何
處理。
由於台新金董事吳澄清同時也是彰銀董事,將牴觸「金金分離」紅線;顧立雄表示,「金
金分離」今年7月上路,若屬於這個日期之前,可以擔任到任期屆滿,也就是說,吳澄清
的彰銀董事能繼續擔任到明年6月再辭掉。
至於吳澄清的狀況與台新金董事長夫人彭雪芬有何不同?顧立雄說明,吳是台石化董事長
,屬於「插旗」金融業,也就是同時擔任台新金與彰銀董事,而彭雪芬是大股東關係人(
吳東亮的妻子),因此基於利益迴避與競業競止原則,希望台新金可先處理彭雪芬的問題
,也就是辭去新光金董事。
顧立雄指出,彰銀案第2層才是股權問題,金管會做為監理機關不適合也不宜介入這件事
,要由兩邊來談,也就是財政部跟台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