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過看到這篇回一下心得
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何這家銀行不先通知北港蘇先生
直接就申請強制執行程序?
我的想法是 "因為銀行覺得蘇先生如果知道要向他討債一定會脫產"
結果是自己搞烏龍,才會上新聞
不過話說有人知道這件事金管會後來有罰錢嗎
還是官官相x?
※ 引述《ff760725 (這肉燥飯有台灣價值)》之銘言:
: 來源網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JGr7ESZSs0
: 內文
: 雲林北港的蘇先生21年前,因為將支票借給表弟公司拿去貸款,結果表弟的公司經營不慎
: 倒閉,連帶害他被查封名下3筆土地,當時他已付了超過110萬元清償,沒想到去年底,這
: 家銀行向法院申請執行命令,查封蘇先生的股票及土地,還好蘇先生留著21年前的收條,
: 證明早就繳完債務,才撤銷查封,遭指控的銀行台北總部則表示,是因為94年前委託資產
: 公司追討,但有資料疏漏,才會造成烏龍,也對蘇先生深感抱歉!
: 心得
: 哇,如果收條因為搬家之類的丟了不就得吞?
: 94年委託追討,109年才寄存證查封,打這種時間差要說沒鬼誰信?
: 在這個有留收條的背後到底有多少只能吞下去的無辜民眾?
: 無本生意真好賺呢,銀行幹了這種事光道歉就想解決?
: 金管會幹啥去了?這不罰個至少十倍像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