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3萬元賣給詐團 鐵工貪圖小利 判刑還判賠90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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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帳戶最重可關3年
2023/08/10 05: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真正得不償失!新竹張姓鐵工貪圖小利,將帳戶、手機門號等
以三萬元代價賣給詐騙集團,並配合設定約定轉帳帳號,方便詐團快速轉出大筆贓款,一
名廖姓婦人掉入該詐團假檢警詐騙陷阱,廿三天內匯出九百零三萬元到張男戶頭;新竹地
院判張男全額賠償被害人,張男不僅要吐出賣帳戶的三萬元,還秒背九百萬元巨債,悔不
當初。
配合設定約定帳號 轉出贓款
刑事部分,新竹地院認定張男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依洗錢防制法的洗錢
罪將他判刑三月、併科罰金一萬元,犯罪所得三萬元沒收。
法官審酌指出,張男不思正道取財,為圖報酬而將存摺、提款卡連同密碼、網路銀行帳號
、綁定網銀的行動電話門號SIM卡,提供給詐團成員,甚至依指示設定約定轉帳帳號,便
利詐團成員快速將大筆款項轉出,使該詐團成員得以作為詐欺取財、掩飾、隱匿贓款的工
具,且使真正犯罪者得以隱匿身分,助長詐欺犯罪猖獗,破壞社會治安及金融秩序,更造
成警察機關查緝詐欺集團犯罪的困難,並致被害人財產權受害,依此判刑。
張男是在二○二一年九月,將郵局存摺等物以三萬元代價賣給詐團,該詐團成員自當月起
,陸續假冒中華電信人員、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警官及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等身分,打電話
給廖婦,謊稱其個資遭冒用,恐涉及刑事案件,須監管帳戶並接受調查。
婦掉假檢警陷阱 23天被詐乾
廖女受騙後,連續廿三天匯款,共匯出九百零三萬元到張男的郵局帳戶,詐團成員迅即將
贓款透過網路跨行轉匯至其他帳戶、或持提款卡提領一空,等到廖女存款見底,察覺有異
,報警才知被騙。廖女提告刑事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官判張男賠償廖女的全部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