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台新併新光公平會准了 只差金管會點頭一哩路

作者: Kazamatsuri (專業領隊)   2025-01-15 22:33:26
https://www.cardu.com.tw/news/detail.php?55280
無顯著限制競爭不利益 新光銀安置計畫無共識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2025-01-08
▲公平會不禁止「新新併」,主要基於結合案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圖/卡
優新聞網)
  備受市場關注的台新金、新光金合併案,今(8)日再向前邁進一步。
公平會宣布,兩家金控的結合案並無顯著限制競爭不利益,因此決議通過,
不禁止結合。截至目前「新新併」僅剩下最後一哩路,只要取得金管會等
主管機關核准,就可完成整併程序。
  「新新併」一路波折不斷,同屬新光吳火獅家族第二代兄弟吳東進、
吳東亮,分別經營新光金與台新金,雙方洽談合併議題已經超過20年,如
今有了重大進展,越來越接近「兄弟各自登山、山頂會合」的最終目標。
  公平會表示,台新金、新光金旗下從屬事業在銀行、人身保險、證券
期貨、投信投顧及保險代理人等多項業務,具有水平重疊關係;在保險、
基金商品與其銷售通路方面則有上、下游垂直關係,因此兼具水平結合及
垂直結合的型態。
  在水平結合方面,公平會指出,台新金及新光金旗下事業在銀行、人
身保險、證券期貨、投信投顧、全權委託投資、保險代理人、資產管理及
創投等業務的市場占有率總和未達15%,結合對於市場集中度增加幅度有
限,尚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
  在垂直結合部分,公平會提到,保險、基金商品與其銷售通路的市場
參與者眾多、競爭激烈,台新金及新光金旗下事業在各個業務都不具顯著
市場力,合併後不致於造成市場封鎖或排除其他競爭者的疑慮。經審查結
果,此案並無明顯限制競爭不利益,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敲
定不禁止其結合。
  此案規畫將以台新金為存續公司,目前新光金及子公司新光人壽、元
富證券、新光投信、新光金保代、新光金創投,及新光金孫公司元富期貨、
元富投顧、元富保代、元富創投、新光行銷等,均陸續通過安置計畫,僅
新光銀行安置計畫還未達共識。
【2025-01-08 卡優新聞網】https://www.cardu.com.tw
作者: aiyowaya (我叫 小 王 子)   2025-01-15 23:21:00
很妙 通常都是主管機關先過 最後等公平會你看兩小電信業者的事 ncc後半年多才公平會
作者: brandon50615 (帥王)   2025-01-16 01:04:00
感覺還會需要一點時間
作者: napdh (..)   2025-01-16 02:10:00
什麼時候演完前戲
作者: kaminomi (shiroutorin)   2025-01-16 06:12:00
感覺是沒吃到彰銀的補償@@
作者: eupa1973   2025-01-16 07:01:00
合理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2025-01-16 07:14:00
我的保單該解約嗎
作者: asdwezx25 (ky)   2025-01-16 09:07:00
先是新新併在拚彰銀~
作者: withcloud (W)   2025-01-16 11:05:00
問就是解約
作者: tpcjotp (特愛入侵)   2025-01-16 11:22:00
金管會要審核多久?
作者: catuncle1 (catuncle)   2025-01-16 14:43:00
彰銀那件事,台新金已經答應財政部,分期付款把股份還給政府,這件事就到此結束保險就是一份合約,你簽了,保險公司就不能改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25-01-16 16:25:00
金管會會不點頭嗎?只是牆頭草罷了。
作者: aria0520 (紫)   2025-01-17 00:23:00
還久
作者: hihi29 (無)   2025-01-17 10:43:00
早就沒要吃彰銀了 是多腿==
作者: aiyowaya (我叫 小 王 子)   2025-01-17 15:10:00
對啊 早就沒有吃彰銀這件事了 所以才給台新併保德信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