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小弟不敢自稱資歷深
不過在中職回春之前的一段時間
台灣也曾經在職棒雜誌的市場上
有過競爭發展的日子
那是一本叫做"HIT!職棒迷"的雜誌
算是官方"職業棒球"以外的一種選擇
棒球維基 http://0rz.tw/myULn
書 名:HIT!職棒迷雜誌
作 者︰陳正益、袁定文、蔡明里、梁功斌、賴德剛、鄭又嘉
定 價:NT$120元
出版社:PC Home集團
出版日期:2003年7月發行試刊
發 行2005年11月號(第三十期)後停刊
2003年發行 2005年停刊
為什麼會在短短兩年多的時間停刊呢
是銷量不好做不下去嗎??
賴德剛的部落格
http://www.baseballtaiwan.com/2007/01/09/cpbl-sue-hit-magazine/
"2004年3月,《HIT!職棒迷》第10號,我們邀請興農牛隊球員張家浩赴台北拍攝封面,
當期出刊,我們也隨雜誌贈送職棒15年的觀戰手冊,卻沒料到,這本觀戰手冊卻成為日
後進入永無止盡訴訟的開端。
2004年6月,我、主編、總編、社長、發行人都收到了一封,由中華職業棒球聯盟所寄來
的存證信函,內容大意是我們3月份出版的觀戰手冊,以及8月出版雜誌中的海報,違反
商標法並侵犯了聯盟、球隊、球員的權益,希望我們能跟他們協商,以免訟累。"
"黃律師與李秘書長認為,我拍攝的中華隊球員海報,侵犯了各隊球員(彭政閔、陳致遠、
謝佳賢、張泰山、鄭昌明)權益,也一並要求提出賠償。"
內容有點多 擷取部分 剩下的部分煩請有興趣的人點進去慢慢看
簡單的說 這本非官方雜誌在使用圖文上 被聯盟認定侵犯權利
(這也是何以現在聯盟對於入場的攝影器材會有所限制 怕取得比賽圖片營利)
所以聯盟告該雜誌侵權
這中間的過程有點複雜啦 尤其是梁功斌袁定文等人
牽扯到一些兩聯盟合併的狗屁倒灶事 TML體系的人基本上都被當做判亂份子
(不過有蔡明里我比較意外 可能要請瞭解更多的人開釋)
官方的說法當然是認為HIT雜誌侵權 形式上看起來也說得過去
用個圖跟LOGO 還要分別給球隊聯盟費用
"不僅如此,《HIT!職棒迷》曾跟某支球隊接觸,洽談球員拍封面事宜,但該球團提出十
萬元以上的價碼"
但最實際的理由是 該雜誌的出現 嚴重影響到"職業棒球"的銷量
當時雖然一部分的球迷認為聯盟此舉根本自毀長城 少掉一個宣傳管道
但無奈是狗吠火車 訴訟手段一拿出來 就算最後勝訴又如何?
光是慢長的過程就夠耗費心力 最後拿不到聯盟圖片使用權的情形下
雜誌停刊 從此之後也沒有其他人敢再辦中職雜誌
故事到此為止告一段落 但有沒有種似曾相似的感覺?
影音平台有沒有營利? 有 那販售雜誌有沒有營利 也是有
所以收掉他們這些未經授權也是剛好而已?
可以大義凜然的主張智財權 但是請先想想這是智財權還是"制裁權"
而請不要理所當然的接受被灌輸的觀念
(原始的定義跟發展 到目前為止其實還蠻多爭議)
沒錯應該尊重別人"創作"的理念
但從另一方面負責剪輯 錄製付出的心力 算不算創作?
今天你聯盟不做 或者做不到 有人幫你做
只因為他這樣做有錢拿 眼紅了就叫他收攤
對啦 反正我有授權我最大 因為網路平台害我收視率下降就是該死?
那還真是好險WBC中華隊比賽畫面不是緯來
不然球迷所有的自製剪輯大概也是要侵權下架囉??
快十年過去了 把餅做大 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