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anbaru (加油)》之銘言:
: 就這個事試著幫義大護航一下。
: 新聞用了被迫任意引退這個詞,
: 好像余賢明是被逼的一樣,
: 但實際上義大只是在行使制度賦予他們的權力而已。
: 中職所有關於球員進/出球團的制度總的來說有一個大前提,
: 就是球員不得自行選擇球隊。
: 無論是選秀,甚至是自由球員的補償金規定其實都很明確的強調這種精神。
: 在這種制度之下希望被交易或者是釋出都是違反制度精神的,
: 尤其是釋出,那等於是讓球員成為自由球員,
: 假如因為一個球員要求釋出球團就同意,
: 那一堆球員都想被釋出的話不都亂了套??
: 又或者說余賢明是因為沒機會才想去別隊找機會,
: 但那其實是挑戰教練權威的行為,
: 假如一個球員在一軍打六棒,但他認為他可以在別隊打四棒所以要求球團釋出,
: 這個消息一上新聞恐怕連球迷都不會支持。
: 所以簡單的說義大這個行為是制度保障的,
: 球團要他呆二軍他本來就只能乖乖呆二軍,
: MLB有制度保障幾年沒上大聯盟就會成為自由球員,
: 但是中職沒有,
: 所以講難聽點制度給義大封殺球員的權力那他們為什麼不幹?
護航這種行為根本太誇張,你今天把主角改成另一人,好比泰山好了
若當年興農不賣他,說你就是乖乖給我砍薪轉教練,不然就是蹲二軍領五萬
然後蹲二軍你也拿不到fa,不想打就給我永遠離開中職
看看這行為會不會被批到翻掉
啥叫該有的權利?是阿,打出生涯年加薪一萬也是該有的權利
但這種行為值得球迷去『護航一下嗎』?
今天若義大有給合理機會待遇,傻路還是拿翹不滿意就算了
但現在擺明義大這邊(不論是誰作主的)就是要冰凍他根本不給機會
不然一個去年打出不錯成績的人,為何今年連一點機會也沒有?
當你在假設有球員會因此拿翹,所以來護航義大祭出封殺手段是合理的同時
有沒有想過,當球團擁有這種權利還不會被輿論譴責時
是不是更助長球團未來濫用這種權利的機會?
球團和球員間,原本球團就是處於比較優勢的一方
球團唯一擔心的大概只有形象問題而已
別忘了球迷罵的再大聲,現階段球團擁有的這種權利依舊是存在的
但是球員遭到球團不公平對待時,目前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輿論譴責給球團壓力而已
另外提醒你一件事,在球員還無法參與聯盟決策的現在
(mlb攸關 球員權利的方案若無球員工會同意根本不可能過)
不用去擔心球團會一直吃虧這部份啦
有哪次不是球團一吃到虧,聯盟馬上就改規定來防止漏洞了?
尼洛條款如此、丁丁條款如此、張家浩條款如此
幾乎是事情發生的當下,1.2個月內甚至1.2周之內就訂出新條款來防止球團吃虧了
這種事情不需要球迷來喊燒,球團反制方案絕對是第一時間就會提出來的
攸關球團自身權利的事情,各球團絕對是第一時間就會有共識的
但球員被不合理條款婊到時,聯盟若能在5年內更改該條款就算動作很快了
(超渡制度實施了大概4.5年才改成稍微像樣的讓渡制度,但期間已經超渡了好多球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