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ny121010 (我是來亂的)》之銘言:
: 「張家浩條款」不合理 球員工會盼廢除
: 方正東 2013年7月27日 17:37
: 中華職棒球員工會28日將召開理監事會議,球員工會發言人趙子維27日說「希望可以廢除
: 所謂的『張家浩條款』,對於季中選秀球員工會也會提出意見」。
: 余賢明日前遭義大犀牛球團以「任意引退」的方式釋出,根據目前中華聯盟的規定「任意
: 引退球員及申請復籍規定」:「任意引退的球員,60日內不得提出復籍之申請,若要再返
: 回中華聯盟,需取得原屬球團的書面同意。若其申請復籍須遵守以下規定:
: 一、任意引退球員於該年度以及引退公佈起60日內不得復籍。
: 二、任意引退球員需經原屬球團同意,方可申請復籍,由中華職棒聯盟會長決定。
: 三、准予復籍的球員,須與原球團締約。」
: 趙子維說「針對這個事件,第一犀牛球團並沒有違反規定,第二余賢明也沒有提出申訴」
: ,在這種狀況下,球員工會確實不便出面干涉。
我比較想知道甚麼叫做余賢明沒有提出申訴?
余賢明是職棒球員的一員 工會理當主動提供協助 而不是球員沒申訴就不處理
看看MLB工會
球員合約不合理 工會就主動跳出了 哪有等球員申訴?
球員懲處不合理 工會就主動跳出了 哪有等球員申訴?
如果有申訴 工會能提供甚麼協助嗎?
大概就是余賢明申訴 工會跟兩方做協調 最後結果余賢明續留義大 但也黑了
在球員生涯方面 一二軍的FA應該去做改進
如美職來講 小聯盟合約簽六年 這六年你沒上大聯盟 合約走完也是自由身了
如果有上大聯盟 有升降制度以及換約制度 六年跑完後 不續約也可以變自由身
這事情除了工會的消極處理外 也還有制度層面的問題
但實在看不懂余賢明沒申訴就不處理的意思 這樣以後誰敢去申訴?
根本比國軍的1985還廢
: 不過球員工會還是覺得所謂的「張家浩條款」並不合理,因此希望28日召開理監事會議,
: 球員達成共識之後,可以提供意見讓中華聯盟修改相關規定,趙子維說「聯盟是正面以對
: ,他們希望我們這邊可以提出意見,讓他們修改相關的規定」。
: 另外,球員工會也希望未來季中選秀針對高中畢業球員的部分作修改,例如現在是規定必
: 須在8月31日之前簽定合約,趙子維說「球員工會希望可以將時間提早,以免讓球員承擔
: 任過多的風險」。
: 原文網址: 中華職棒/「張家浩條款」不合理 球員工會盼廢除 (第2頁/共2頁)| 運動新
: 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 http://www.nownews.com/2013/07/27/341-2967998_1.htm#ixzz2aEncUs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