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前投手許文雄打假球 判賠300萬

作者: FHLiu5566 (劉芙豪中職最強56)   2013-08-19 21:46:29
※ 引述《hsiung9 (熊九)》之銘言:
: ※ 引述《brosucks (兄弟超棒的)》之銘言:
: : 許文雄則指出,球團與球員均為1年一簽,於98年簽訂的合約,是98年1月1日始生效,
: : 原告不能以95年及97年各打3場假球求償。況且,該2年雙方的契約已屆滿而消滅,自
: : 不得據此請求賠償違約金。
: :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合議庭指出,許打假球違約,導致球隊形象受損,判決賠償懲罰性
: : 違約金300萬元。加上先前已判決確定100萬元賠償,總共400萬元,但此300萬元部分
: : ,可以上訴。
: : http://ppt.cc/ToZh
: 希望這件事做成判例後
: 能讓更多後進球員有個警告
: 不要整天想賺那些外快
: 結果最後讓自己賠本
: 想想老闆是最無辜的
: 花錢請這些人打球
: 卻遭到無情的對待
: 球團還得要背上打假球的名義
: 最後還是被球迷罵
: 殊不知球團老闆們
: 一直為球員打假球弄到焦頭爛額
: 恨不得把這些壞蛋通通趕出職棒
: 來證明自己的決心
如果以江湖道義來說,應該劉家要幫忙出點錢吧
當初06年包庇許文雄不就是要讓他為球隊多付出一點嗎
人家07-09年也拼命投了300多局又有20勝 沒功勞也有苦勞啊
怎麼可以因為人家破壞球隊形象就翻臉不認人呢?當初還挺成這樣 太不夠意思了
作者: flycat638 (飛貓)   2013-08-19 21:47:00
法院不跟你講江湖道義
作者: Edison1174 (Edison)   2013-08-19 21:49:00
紅中:我來扛(?)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3-08-19 21:49:00
洪一中:放人一條生路
作者: qasew   2013-08-19 21:51:00
難怪中職各隊中假球都用一千零一招包庇,事後再哭哭
作者: zgoi (zgoi)   2013-08-19 21:51:00
已經放一條生路還說啥不夠意思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3-08-19 21:54:00
說實在 洪一中包庇行為早該逐出球界 還一堆人捧XD
作者: FHLiu5566 (劉芙豪中職最強56)   2013-08-19 21:55:00
沒差 反正劉家挺假球 but猿迷只願意說洪包庇而已 頗喝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3-08-19 21:57:00
我比較想問 何紀賢可以跟誰求償??
作者: rookiebear (rookiebear)   2013-08-19 21:58:00
我比較想問 陳峰民可以跟誰求償??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3-08-19 21:59:00
對假球包庇的洪一中還當過國家隊總教頭 呵呵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3-08-19 22:18:00
證據都充足了 就能告發拉 判刑以後就換總教練事實就是證據根本就不充分
作者: a0912574942   2013-08-19 22:31:00
沒有利益關係的話需要包庇嗎?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3-08-19 22:51:00
其實我真的不懂劉保佑如果確信洪一中有包庇打假球的許文雄他為何不開除他?一定就是不清楚嘛~如果沒有證據要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3-08-19 22:52:00
怎麼確信洪一中有包庇?一定就是無法證實嘛,洪一中和劉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3-08-19 22:53:00
保佑當時都搞不清楚許文雄到底有沒有打假球只能放過了
作者: OldPolice (老警察)   2013-08-19 23:03:00
對打假球的球員求償 但是又用包庇打假球的教練 LM是在
作者: OldPolice (老警察)   2013-08-19 23:04:00
幹麼
作者: Hyman (寧靜)   2013-08-19 23:04:00
應該是怕開除後,假球醜聞紙包不住火,影響票房
作者: LOVEMG (我已無所謂)   2013-08-19 23:06:00
如果單靠有人檢舉就砍掉選手 那才有問題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3-08-19 23:06:00
通常球團也只能等檢調的動作而已,不然光靠自己實在很難判斷到底有沒有打假球.....如果指平一個人的檢舉就砍人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3-08-19 23:07:00
也沒什麼道理吧?
作者: LOVEMG (我已無所謂)   2013-08-19 23:08:00
你以為有錢就能靠著bj4就能亂來,走出ptt吧
作者: BraveCattle (勇氣牛)   2013-08-20 00:08:00
這論調有點奇怪,所以球員檢舉沒有用就對了,以後大家都
作者: BraveCattle (勇氣牛)   2013-08-20 00:09:00
悶不吭聲,反正球員檢舉沒有用,球團也只能被動等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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