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徐生明715勝 中職正式承認

作者: ultratimes   2013-08-30 18:47:36
承認紀錄是好事
但是爭議似乎很多?
強度問題反而還是其次
反而是 該全部承認還是部分承認?
因為球員可以大致分三類
1.打過TML後合併後進CPBL (包含CPBL->TML->CPBL)
這類全承認,應該問題不大
2.CPBL到TML後沒再回CPBL的
臭屁陳就是這類的,離開後沒再回來,該承認他後續嗎?
3.問題最大的,從來沒打過CPBL的
有球員純打過TML沒打過CPBL 包括本土洋將,連CPBL都沒來過任何一場比賽
該承認他們的紀錄?
最後,卡好大的資料庫不知道有沒有人擔心過
因為我記得卡好大的紀錄都是CPBL的
如果到時候又要把TML和CPBL分開呈列時
整個資料應該都要大洗牌了
※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 個人是認為問題並不是出在是否承認TML的成績
: : 而是要以何者型式去呈現兩聯盟未合併前的成績
: : 事實上只要TML有存在過的事實
: : 所打的每場比賽
: : 每支安打都是客觀存在的事實
: : 這記錄根本不需要中職來認證
: : 所以我個人認為
: : 中職是要以
: : 1. 直接合併計算
: : 2. 合併計算但註計非不同聯盟
: : 3. 通算成績且註計非不同聯盟
: : 4. 分開計算
: : 這幾種方案中 那一項最好
: : 而以賽制來看
: : TML後三年
: : 單隊出場數少了很多場
: : (和同期CPBL單隊出場數相比
: : 例如2001年就差了30場)
: : 這變成同時期的基礎並不相等
: : 很多累積性的成績會發生失真的現象
: : 以球員來看
: : 兩聯盟幾乎是完全獨立的個體
: : 加上洋將的使用標準也不同
: : 要一起計算似乎很牽強
: : 最後是強度
: : 版友在前面文章也一直爭論誰比較強
: : 但有一點應該是確定的
: : 兩聯盟強度是不同的
: : (至於誰強誰弱是次要問題)
: : 所以我個人是比較偏好用第三種方案
: : 而不宜用會長的講法(第一種)
: : 採取通算的好處是
: : 對於在不同基礎下的成績
: : 都能給予尊重
: : 又可以兼顧CPBL 和TML 兩方教義派的看法
: 強度問題不需要考慮,不然職棒元年的強度難道跟現在相同?
: 元年時期的賽制難道跟現在一樣?聯盟的強度本來就是浮動的啊
: 會參在一起算,當然是兩聯盟有合併的事實後,才需要做的
: 基本上要不要註記,個人覺得當然要
: 但所謂的註記,就如同這是職棒元年投出來的勝投一樣的意義
: 你查記錄當然要能查出這是在哪支球隊,哪個年份打出來的或投出來的成績
: 所以記錄中查的到哪些是屬於tml的成績是合理的
: 不過談到中職最多勝,最多局數,最多安打、最多全壘打時
: 就直接以兩者合併來算即可
: : 最明顯例子就是近期鈴木一朗
: : 打出美日通算4000安
: : 普遍說法都是用通算 而不是用合併
: : 因為美日的賽制 球員 強度都不相同
: : 但沒人認為
: : 這種說法是在對鈴木一朗的不尊重
: : 又能兼顧這是在兩個"不同聯盟"發生的事實
: 鈴木一朗和目前的情形不同,美日職棒聯盟可沒有合併
: 中職和tml可是有合併的。(不管是實質吞併還是名義合併)
: 總之兩聯盟是有統合起來的一個動作
: 至於一朗,美日通算那是給想統計的人自己去算
: 美日目前就不隸屬相同聯盟,也沒有合併
: 日職沒那個義務去統計美職的紀錄,美職也一樣。
: 但兩邊的紀錄都有存在不會消失,要算的人就自己去算吧
: 但美職不可能會說,現在一朗是大聯盟4千安打者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3-08-30 18:51:00
卡好的資料庫該擔心的是 TML的資料上哪找以卡好資料庫的詳細程度 只能去翻舊報紙了吧....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13-08-30 18:53:00
msun大有TML紀錄年表,可以找他問看看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3-08-30 18:55:00
2.被視為叛將 當然回不來惹~~~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3-08-30 18:55:00
盡釋前嫌也不可能??
作者: allizon (多走點路多點浪漫)   2013-08-30 18:57:00
你不可能去承認許國輝打不進中職卻有完全打擊的紀錄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3-08-30 18:58:00
為何不可能??
作者: coolcjy (ㄚ裕)   2013-08-30 19:21:00
可是發哥在兩個聯盟都有完全打擊阿!我還是傾向都承認
作者: Phatmen (Keep viewing brightly)   2013-08-30 19:22:00
不用管那麼多 懂得尊重紀錄的 不管怎樣都會生出方法
作者: Phatmen (Keep viewing brightly)   2013-08-30 19:23:00
斤斤計較到底要怎麼"承認"那都是附但書了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3-08-30 19:50:00
聯盟累積全壘打不知道怎麼算 第7000轟還是Manny嗎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3-08-30 19:57:00
CPBL與TML紀錄分開算 但球員生涯成績則以分別標示通算處理這樣應該比較好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3-08-30 20:00:00
現在在記錄年鑑上 之前有打過TML的球員就是這樣處理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3-08-30 20:01:00
只差最後沒有CPBL+TML的總計成績而已
作者: ray2501 (貓是一隻貓)   2013-08-30 20:53:00
推樓上的處理方式,最後再算總計成績
作者: gitaboy   2013-08-31 01:55:00
即使是大聯盟,也是有分美聯跟國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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