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ppt.cc/JPyS
助跑打擊前 42秒
第一次驅逐出場 1分07秒
2009/10/25 總冠軍賽 Game 7
主審裁判 蘇建文先生 參考資料 http://ppt.cc/CNMg
中華職棒聯盟26日做出裁罰,
朱鴻森被驅逐出場後再以胸部衝撞裁判,處禁賽3場罰金6萬元。
蘇:趕一次還敢來? 再來阿~
朱:機耶~害我一緊張不小心使出助跑打擊大絕招,萬一安打怎麼辦!!!!! (我頂
球員或教練不能碰裁判身體,後果可能是被驅逐出場,罰錢+禁賽。
那裁判被頂之後伸手"觸碰"對方身體(頸部)後果可能是......?
我覺得蘇建文先生當下的反應非常好 "你碰我一次我就趕一次"
規則1.09 【比賽中抗議之規定】
比賽中對於裁判之判決有異議時,唯有總教練有權進入場內,
對裁判員提出詢問及解釋之要求。【聯盟規章第九章第四十一條】
(A)抗議時間不得超過五分鐘,經裁判員解釋判決後,如持續抗議超過規定時間,
主審得依據棒球規則4.15規定處理。
(B)總教練或其他教練,不得因觀看過比賽重播畫面後提出抗議,
如有類此行為或言語時,裁判員得將其驅逐出場。
(C)一旦爭議狀況結束後,該爭議之判決亦告終止,任何人日後於任何場合,
皆不應再度提起該爭議做不相干之抗議,甚至針對裁判個人執法,
進行人身攻擊之不當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