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75 (努力)》之銘言:
: 不針對這次的人事物
: 單純討論 裁判 球員 跟教練之間的三角關係
: 常常看到球員或者教練 不滿判決 對裁判起腳動手的
: 舉例來說 大酥胸飛身衝撞 朱佬肩膀+身體碰撞 陳威成甩帽握拳打裁判
: 其實例子蠻多的
: 裁判永遠只能被動 頂多就驅逐出場 還很多人不鳥驅逐出場 繼續在那嗆
: 而且球隊有人不滿 就是整隊出來嗆裁判
: 裁判就那小貓兩三隻出來安撫暴怒的球員or教練
: 除非場面鬧大了 否則也不會有維安人員進場
: 其實常聽人家說 裁判在球場裡是最威權的一個
: 所以 倒底 在球場裡
: 會不會最弱勢的其實反而是裁判阿!?
那些飛身衝撞的,起手動腳的都是不對的行為,都應該要被懲處
你不能因為以前裁判沒還手,現在就把責任全怪罪還手的裁判
我不是說裁判還手是對的,
但認為教練或選手動手是對的這種想法我就不能認同
球員教練可以上前抗議
但重點是不應該有"肢體接觸"啊!
很多人說以前常有裁判被打被撞
就認定裁判被打被撞都是正常的
我覺得這種邏輯很不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