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說完全不意外阿,郭泓志條款的惡例一開,絕對是大家都吵著要比照
中職又無法明確訂出何謂"優秀球員",只能各隊舉手表決,未來絕對吵翻天的
MLB的年資有很明確的規定,毫無模糊空間,中職的"優秀球員"定義,卻放任球團上下其手
要大咖球員不選秀,卻又訂不出"優秀球員"的定義,一個沒有規則(浮動規則)的制度,不可能
長久
別的不說,以今年合約結束的林哲瑄.蔣智賢而言,他們算優秀球員嗎?
要是他們真的回來應該就有的吵了
別忘了還有在3A升不上去的陳俊秀,還有在這裡很常被酸的李杜軒也是日職的一軍選手
這些人算優秀球員嗎?
中職完全沒有任何的定義可以依據,一切只憑領隊們爽就好阿
完全看不起中職,只把中職當跳板卻無法在中職一軍生存的黃志龍,難道也該算優秀球員
別忘了他也曾是日職一軍的選手阿
台灣不可能只有一個郭泓志,不管多大咖或多小咖,所有的旅外球員最終都必須回台灣
沒有任何人可以例外
為了一個球員去改變一個可長可久且完善的制度,不是一個已經存在24年的聯盟該有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