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ienk (.................)
2013-09-27 19:04:36※ 引述《wasiwatery (你今天1985了沒)》之銘言:
: ※ 引述《Huntelaar (Klaas Jan Huntelaar !!)》之銘言:
: :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7/8189163.shtml
: : 郭泓志確定加盟中職統一獅隊,接下來會有旅外選手跟進嗎? 目前被點名的是效力小聯盟
: : 的外野手林哲瑄與蔣智賢,經紀代表陳德倫表示,目前兩人與美國職棒球團都有合約關係
: : ,要等到世界大賽結束五天後,球團才會決定是否續約,屆時才會有進一步的想法。
: : 針對郭泓志以傑出表現的特案方式,直接選擇加盟中職球隊的做法,陳德倫表示,旅外球
: : 員們都很羨慕,也很想要比照辦理,但根據聯盟通過的特案規定,得由聯盟常務理事會討
: : 論認定,才能具備自由接觸中職球團的資格,並沒有明確的標準。
: : 對於中職的特案方式,陳德倫表示,曾與球員們談過,認為這個方案並沒有明確的門檻,
: : 讓想要回來的旅外球員很難遵循,或多或少會影響眼前返台效力的意願。
: : 陳德倫也傳達了旅外球員考慮回流的心聲,如果選擇回台灣發展,自然是想爭取最好的待
: : 遇,如果一定要透過選秀,就失去了爭取好待遇的優勢,難免會出現觀望的態度。
: 直接回文
: 以下建議
: 以後旅外回歸根據歸國前一年的等級分ABC咖 進行選秀補償
: 例: MLB、MLB ready、日職一軍穩定出賽 A咖
: AAA~AA、日職一二軍沉浮 B咖
: AA以下、日職二軍 C咖
: A咖讓三個選秀權 以此類推
: 沒人要就進選秀會
: 制度化後應該就很公平了吧
直接回...正常來說 只要是被其它職業隊簽過後~要回來
就是直接經紀人跟球團 喬合約了
你要人參加選秀 又不給簽約金 這哪門子道理
以上 也討論到爛了~
我只是想說...為了一個修補一個不合理制度之後的任何追加規定
到最後 都會怪...原po原本的想法不錯 但是馬上推文就一堆其它意見
而且這些意見也都對...
層級怎麼定 誰來定 登錄時間等等...這種事情再怎麼討論都會有雜音
所以 關鍵就在源頭 旅外歸國 本來就應該自己跟球團講價
實力好就合約大 實力差就合約小
簡單明瞭
沒錢的...就好好選新人 好好經營農場 好好栽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