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 引述《LLN858 (我好餓~我想吃人!)》之銘言:
: : 這幾天又看到斷腿的新聞
: : 才忽然熊熊想到之前一些假球被判刑確定的球員
: : 斷腿,黑金戰士之類的....
: : 阿這些人真的有入獄服刑嗎???他們的刑度不是都不低不能緩刑嗎?(好像都兩三年?)
: : 好像還是都沒消沒息的....
: : 這樣感覺起來,雖然之前修法刑度是有加重點,但好像還是不痛不癢
: : 有人有消息嗎??真的已經有人進牢裡去了嗎?
: 目前因為打假球而服刑的職棒球員人數是零。
: 修法後還沒有任何球員適用新的刑度,
: 希望也不要有任何球員在未來會適用。
↑↑↑↑↑↑↑↑↑↑↑↑↑↑↑↑↑↑↑↑正解
所以說 2009年以前打假球 幾乎可以說是 "無法可罰"
也就是年年假球最主要原因 變相鼓勵組頭去操縱球員
最重就背信罪
繳出不法所得+捐國庫一些懺悔金(行情約5~30萬不等)+寫悔過書+深具悔意=緩刑
一個一個根本沒在怕
最近期的最後一個...小黑俠
不過新法隨著運彩誕生 刑度非常驚人XDDD 罰金也很可觀
7年 10年 2000萬 5000萬 等等
我是抱持正面看法啦 一來是超過組頭能給的行情 二來是10年 別開玩笑了
這應該是台灣職業棒壇的轉捩點 從此杜絕了
同時差不多也是大企業該紛紛回籠的時候囉
再等個幾年吧 畢竟之前連打N年假球太誇張 怪不了人
需要去毒的時間(de-poison period)
小資企業應該步入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