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周思齊 840萬帶走
【聯合報╱記者婁靖平/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實施自由球員制度以來,還沒有球員因此轉隊,但今年情況可能大不同,兄弟象
隊能不能留住周思齊?將是季後一大焦點。
中職在2009年12月宣布推行自由球員制度,1軍年資滿9年可獲得自由球員身份、滿6年可
獲旅外自由球員身份,年資起算基點為2003年。
2010年到去年為止,有多名球員取得資格,彭政閔、陽建福則在2011年宣告行使自由球員
權利,但母隊都端出複數年約順利留人。
去年有高建三、張泰山、張志強、高國慶、劉芙豪、林智勝、曾豪駒、李風華、張民諺、
鄭兆行、張建銘等人取得資格,但都沒人離隊。
各隊之所以對吸收自由球員的興趣缺缺,除了整體戰力調配考量,錢也是重要關鍵。
依規定,新球團需支付自由球員原球團年薪250%,或年薪150%及保護名單外選手一名、年
薪150%及最接近未來選秀第一輪順位權利。
以中職第1位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彭政閔來算,2010年的月薪是50萬元,想要吸收他的球
隊,必須先拿出1500萬元的補償轉隊費。
今年除了周思齊,另有高志綱、楊松弦、黃欽智、黃仕豪等人可以取得自由球員身份,又
以「周董」最引人注目。
周思齊是去年年度MVP,但本季月薪只調升40%,從20萬元加到28萬元,是近6年來調薪最
少的年度最有價值球員。
今年球季打完,周思齊將獲得自由球員身分,只要有球隊拿出840萬元(本季年薪336萬元
),就可以把他帶走。
對其他3隊來說,只花840萬元,就可以帶回資歷夠、球技成熟、人氣高的周思齊,是再也
划算不過的投資。
周思齊總是說:「了解公司的難處。」但今年他有了選擇權,象隊不可能再用相同的「標
準」留人。只要周思齊宣告行使自由球員權利,搶人戰就會開打。
依規定,自由球員名單在總冠軍賽結束隔日公告,選手可於7日內宣布行使權利,到當年
12月31日(含)之前,各隊都可接觸談約。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82011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