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比賽有輸有贏,但義大連「風度」也輸掉!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3-10-31 21:25:39
※ 引述《louvre (十年)》之銘言:
: 球隊的門票要分給聯盟(就是所謂的場租)
: 依據球場不同場租也不一樣(台中球場10% 洲際15%)
租借場地辦活動的場租是要付給誰?
當然是付給場地的主人
目前中職的各大比賽球場的主人都是當地政府
所以場租是付給當地政府,絕對不是給聯盟
各球場的租借辦法網路上幾乎都找得到
台北新莊球場:
http://tinyurl.com/kutcmg3
澄清湖球場:
http://tinyurl.com/lh4kcce
斗六棒球場:
http://tinyurl.com/kevdadv
桃園球場:
http://tinyurl.com/lwlzhnw
台中洲際球場:
http://tinyurl.com/jvheuba
聯盟沒那麼偉大,場地不是自家的竟然敢收場租
派幾個人維持秩序就想收10%門票收入(幾十萬有吧)
你當主場球隊是傻子嗎?
作者: tonyd (天生平凡)   2013-10-31 21:30:00
我只知道 都快30年了 還有這種問題 真的草創無誤
作者: straight0711 (強攻 ! 強攻 !!)   2013-10-31 22:53:00
場租和規費是分開的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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