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球員保障約
加上5年的教練約
如今球員約只走一半而已....
相信前五年球員保障約沒問題
新球隊應該吃得下來
但是教練約
在換新球隊後是否還有保障?
作者:
chad77 (Butterfly)
2013-11-13 00:24:00果然是廢文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1-13 00:25:00看新老闆需不需要神主牌 放去別隊當教練也無所謂了
作者:
skynate (別再刁難已道歉的人)
2013-11-13 00:25:00照理來說 兄弟應該要吃下來 但新球隊可承接
作者:
volcom (å—å°ç£å»ºæå°å¤©çŽ‹)
2013-11-13 00:25:00你就說你想酸就好了啊
作者:
tempoyo (張tempo)
2013-11-13 00:27:00傻子才讓恰恰去別隊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1-13 00:28:00說到當教練我沒那麼有信心 球隊打擊成績沒提升 很快黑掉的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1-13 00:29:00當總教練更是艱困任務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3-11-13 00:31:00但若兄弟解散 所有的約定就通通不存在
作者: amethysta ( ) 2013-11-13 00:34:00
約定不存在?興農轉義大的時候,義大承接了全部複數合約耶
作者:
langrisser (Y.H. Johnny Chen)
2013-11-13 00:35:00興農是賣給義大 義大當然要承接合約
作者: amethysta ( ) 2013-11-13 00:36:00
複數合約依法是要接的,不是新東家不想接就不接
作者:
std94003 (AcceleraToR)
2013-11-13 00:37:00新東家不接的話 我覺得是最蠢的舉動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3-11-13 00:43:00武建州案的前例應該夠清楚了吧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13-11-13 00:44:00要擔心也輪不到恰恰這個兄弟裡面的神主牌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3-11-13 00:55:00假如是解散再重組的話 就有好戲譙了
作者:
YesHi 2013-11-13 01:24:00兄弟的價值就恰恰 新球團絕對不敢動恰恰合約
作者: gdgy 2013-11-13 07:55:00
這麼多錢買不穿黃衫的恰恰 有點貴
作者:
erain (雙手緊貼褲縫)
2013-11-13 09:14:00解散就要把合約的錢付掉?
依國內之前多數案例 複數合約根本就是假的 有跟沒有一樣
作者: a7239343 (CraB) 2013-11-13 10:45:00
恰恰的人氣 新球團放他走就真到傻了
老子都要解散了誰管你那麼多阿 如果是買象的新球隊要不要接也是看談的怎麼樣 反正恰恰是資方打手 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