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朱X恆FB

作者: skynate (別再刁難已道歉的人)   2013-11-14 02:10:38
跟大部分的人一樣 看了之後很生氣
但很無奈地 這件事有可能會不了了之
1. 頂新(味全):應該不敢去告 也沒立場去告 畢竟油品事件已經形象盡失
2. 兄弟:朱宅沒影射到 而且正值轉賣之際 更不可能再起事端
3. 統一:母企業在油品事件設了防火牆和停損點 不可能為了球隊再跳進去
4. 聯盟:明天亞職開打 不會希望版面被這東西搶去 短時間內不會告
所以大家噓歸噓 可能朱宅一樣自我...(希望我推論錯...)
但我有在那篇FB下面的留言有看到余宗鳴律師留言
余律師好像也是鄉民吧!? 希望余律師加油! 目前參加亞職的兩隊也加油!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3-11-14 02:12:00
他好像就越多人關注就會越high,沒人鳥他他反而就無趣
作者: iamOsaka (歐沙卡)   2013-11-14 02:12:00
他就直接點名如果頂新買兄弟象了 算有影射兄弟吧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3-11-14 02:14:00
就是影射兄弟被買之後 兄弟球員會打假球阿 還不關兄弟事
作者: q224222 (風流劍)   2013-11-14 02:14:00
朱說"就可以一起打假球了" ,這代表這兩隊本來就已經再打了這有告的空間~
作者: fireneo (Josh)   2013-11-14 02:16:00
余留什麼?太多留言不好翻 做個懶人圖片吧
作者: rexagi1988 (阿將)   2013-11-14 02:17:00
最可以告的就是統一阿 根本直接說統一現在再打假球
作者: skynate (別再刁難已道歉的人)   2013-11-14 02:18:00
余好像說他會處理 並提醒留言者別激動反被告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3-11-14 02:18:00
統一又是受害者了
作者: katy80254 (黃小玲)   2013-11-14 02:19:00
統一要是聰明 這件事告下去 至少可以轉移一些注意力
作者: bgf408 (瓜緊來跨)   2013-11-14 02:19:00
義大也可以告吧 若朱所言屬實 所有參賽隊伍都是受害者
作者: carissababy (擁抱一陣微涼的風)   2013-11-14 02:20:00
短短幾句話四隊全部拖下水 金價謀甘丹
作者: iamOsaka (歐沙卡)   2013-11-14 02:20:00
不過我覺得會被告的應該是下面留言的鄉民先吧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14 02:22:00
就邏輯而言 他說味全加入可以跟統一一起打假球 所以被影射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14 02:23:00
到的其實只有統一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3-11-14 02:26:00
統一跟味全要捍衛他們的企業精神啊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3-11-14 02:27:00
"你結婚後可以和XX一起搞外遇" 所以那個"你"沒被影射嗎?
作者: sky1686 (超級喜憨溝嚴文)   2013-11-14 02:28:00
老闆一份脆皮 不切 辣的肉 中冰可謝謝~
作者: bgf408 (瓜緊來跨)   2013-11-14 02:29:00
請朱提出證據 不然就一賠四 或包一場全民看球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3-11-14 02:36:00
那個律師,之前不就在版上假借會長名義,在那邊假傳聖旨結果被抓包被噓爆
作者: skynate (別再刁難已道歉的人)   2013-11-14 02:37:00
@@ 是喔?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3-11-14 02:44:00
有興趣的搜尋「會長託我問大家一件事情」,被踢爆才在找理由那篇文記得後來被噓爆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3-11-14 02:52:00
誰理他啊
作者: yesdvd (SDHC4G)   2013-11-14 03:00:00
現在亂影射 該不會等亞職有好表現 就又不要臉的來裝熟
作者: davidrick (舖ㄘ)   2013-11-14 03:13:00
統一可以告阿 他們可是受害者呢~
作者: james4807   2013-11-14 03:54:00
喜歡發表一些危言聳聽的言論 結果活該被罵 如果還要告人
作者: james4807   2013-11-14 03:55:00
那真是厚顏無恥 現在這種人真多 沒救了~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3-11-14 04:05:00
想看統一告朱,兩邊最好把事情鬧的越大越好。
作者: TBdrays (金錢豹大酒店)   2013-11-14 04:25:00
媽的快告 讓他嘗嘗苦頭 不要再自以為大家都怕他
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   2013-11-14 04:44:00
不錯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3-11-14 06:47:00
統一一定要告 這個已經超過了!!
作者: jcjcjay (我愛小輝輝~)   2013-11-14 07:38:00
我記得有些精神病患如果人家理他他會很興奮,如果沒人理他就會鬱卒,怎麼Fb的原po跟我形容的那~~~~麼像
作者: ted010573 (泰德鳥)   2013-11-14 08:12:00
有一種生物,唯恐天下不亂,總喜歡跳出來把事情亂攪一通
作者: ted010573 (泰德鳥)   2013-11-14 08:13:00
越混亂,牠就越能在泥漿打滾,這種生物就是......
作者: puam4444 (puam)   2013-11-14 08:15:00
快告啊 如果告輸了就是法院認證的假球隊
作者: master0101 (master)   2013-11-14 08:23:00
因為他就只是鄉民而已啊 但卻自以為可以代表全部鄉民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3-11-14 09:02:00
他不曉得自己發言有多____嗎XD
作者: yiken0213 (吃魚)   2013-11-14 09:19:00
真像西遊記的二師兄,唯恐天下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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