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職棒的現行規定,最佳新人獎是由資深體育記者所票選產生,遴選標準主要
有兩大條件:首先,僅限於本國籍球員參與遴選;其次是出賽的規定,第一年新進的球員
有當然的被遴選權,而第一年出賽之成績,投手投球局數未達 30 局,野手打席數未達
93 打席者,第二年仍有被遴選的資格,但僅以二年為限;另外旅外球員若未曾於美國職
棒2A以上,及日本職棒、韓國職棒一軍之比賽登錄球員身份者,可參與提名。符合上述規
定者,才能夠達到遴選的標準。
依照中職對新人的定義
很多人根本不能算是新人
那些上過日職一軍的選手為何要參加"新人選秀會"?
郭泓志條款也是一個很搞毛的東西
根本不符合健全的職棒發展
趁這次一舉把制度搞定 才是中職該做的事情
不是在那邊爭論要用現行的哪個制度
兩個爛蘋果 為什麼一定要選一個吃
不如去種一棵新的頻果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