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韓打都沒這些事
台灣你才辦幾次 怎麼都你的毛啦~~~~~~~~~~~~~~??????????????????
奇怪 怎都每次都是你
"橘逾淮為枳"
希望大家可以接受這件事實
棒球版溫馨小補充:
其典故來自於《晏子春秋》
晏子出使楚國,楚王為了羞辱他,特地叫侍衛帶了一個齊國的犯人進來,告訴晏子說:「
這個犯人來自於齊國,犯了偷竊罪。」晏子不慌不忙地回答道:「您沒有聽說過嗎?橘子
生長在南方則為橘子,移到北方栽種,就成了枳」(枳比較小顆,且較酸),這個人在齊國
本不會偷竊東西,到了楚國才變成了盜賊。」
跟Makill 友寄隆輝一樣
在日本就乖乖的 來台灣就開始作怪 接受這個事實吧
台灣就是犯罪天堂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11-24 14:48:00毛毛der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4 14:49:00...抱歉...實在不是懂你指的是什麼 =.=??
作者:
freezee (就讓我 拼一次!)
2013-11-24 14:50:00所以結論是?
亞職在日韓打本不會有打假球事件,到了台灣才變成了醜聞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4 14:53:00不過這一兩年KBO才剛爆發假球事件的耶...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4 14:54:00不要以為韓國新聞沒報就沒有假球..
不用解釋阿 @__@ 這樣的寓言故事都聽不懂 程度應該頗喝
原PO似乎是指"亞職"這事情,日職、美職以前也曾有假球
作者:
saxiaola (let it go)
2013-11-24 14:56:00你只想秀這句話而已吧
國中課本就有的是要秀啥 x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freezee (就讓我 拼一次!)
2013-11-24 14:57:00推文打一次 又PO文發一次 怕大家無法體會它的心情吧
請問一下,國中課本第幾頁有這段寓言故事? 哪一出版社
不同的環境,不同的結果!不論事本身,甚至事後的延伸~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4 14:59:00原來春秋時代就有酸酸了 晏子這種語氣不就是酸民嗎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3-11-24 15:02:00阿鬼 你還是說中文吧 (咦? 是中文啊)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3-11-24 15:03:00
版上充斥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文章
作者: ChinHuiTsao 2013-11-24 15:04:00
春秋吳敦義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4 15:04:00..對KBO醜聞某蘇大概會無視吧 畢竟人家有第十隊大絕
作者: ChinHuiTsao 2013-11-24 15:08:00
韓國那氛圍 醜聞被爆出來沒自殺就不簡單了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4 15:09:00....但還是醜聞還是有 不是嗎
作者: ChinHuiTsao 2013-11-24 15:09:00
知恥啊 這樣至少就少很多
作者: ChinHuiTsao 2013-11-24 15:10:00
哪像一個引黑進來的還能大聲嚷嚷中職好黑 恥
請問,這個晏子的故事是在國中課本第幾頁啦?我課本是84年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11:00韓國政府因為職業運動假球事件 體育主管部門三個人下台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12:00國軍體育部隊人事整個大搬風 且加速他們新建新的國訓基地
作者: ChinHuiTsao 2013-11-24 15:12:00
話說長知識了 我還不知道原文是晏子在轉彎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13:00同時也修法 只要地下簽賭職業運動賽事 純簽賭者也有刑期
台灣政府因為假油事件都沒人下台了,還期待體育事件?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14:00這些資訊 難道自己去搜尋有很難嗎? 網路無國界自己查吧
作者: ChinHuiTsao 2013-11-24 15:14:00
純簽賭者也有刑期 這個讚喔 比那一萬塊威多了
作者: ChinHuiTsao 2013-11-24 15:16:00
刑責加重應該有用
有人可以幫忙翻一下國中課本找一下這晏子故事在第幾頁嗎?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17:00韓國政府為了強化簽賭刑期的政令 今年廣告費用花台幣七千萬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4 15:18:00那有沒有韓國簽賭政府坦 台灣簽賭中職坦的八卦??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18:00韓國地下簽賭 最重罰金為五千萬韓幣 這也是假球事件修法的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20:00K聯賽爆發假球之後 K聯賽的事務長直接被壞掉了....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4 15:20:00蘇州你覺得記者的方向是不是錯了 主要是政府的錯吧
作者:
saxiaola (let it go)
2013-11-24 15:20:00看來我太弱 只能長大讀到行政學時才讀到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22:00所以如果要走日韓那套標準的話 地方官員要對治安負責聯盟也要有人出面負責 原本只是小事 但第一時間沒妥善處理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4 15:23:00而且從新聞內容來看 刑事局提到有在監控各組頭 那為何不抄?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23:00等到把小事變大事 又拖到晚上才發新聞稿 這過程是該檢討
大家這時候倒是很會分責任了...以前不都是說趙守博小李子出來面對嗎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25:00這次的確原本沒啥大是的啊 沒被買到 其實不算嚴重
作者:
suzhou (☂☁☁☁☂)
2013-11-24 15:27:00球團不負責 雖無法逼球團怎樣 但球團的形象是會傷害的
作者:
kim (@@@@@@@)
2013-11-24 15:59:00犯罪這種事每個國家都會有,但台灣相較日韓來說,
作者:
kim (@@@@@@@)
2013-11-24 16:01:00X問題在於公權力對這些犯罪者的懲治能力,比日韓低很多
作者:
kim (@@@@@@@)
2013-11-24 16:03:00那些噓蘇州大跳針的人,我想你們應該去思考這個問題:
作者:
kim (@@@@@@@)
2013-11-24 16:05:00我們不苛求一個政府做到0犯罪,但犯罪後的處理制度要嚴厲執行
作者:
god2 (乙炔)
2013-11-24 16:35:00錯,台灣是簽賭放水天堂但不是犯罪天堂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3-11-24 16:39:00你最行?
作者:
linchw (james)
2013-11-24 17:24:00台灣哪裡不是犯罪天堂...撞死人都不會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