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亞職賄賂疑雲 黃鎮台:澳媒自己拼湊而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19:35:16
http://ppt.cc/gBLg
依照中職11月23日的聲明
11月18日,韓國三星獅與澳洲坎培拉騎兵隊比賽賽前
中職接獲澳職人員的通報,有人想買通球員
當晚,黃會長就知道消息
然而因為賽事忙碌,黃會長和中職都忘記這件事
當然也沒人去報警
直到23日,坎培拉時報將事件報出
黃會長向刑事局詢問,才發現中職沒報警
聯盟方面也確認真的沒人報警
http://www.tsna.com.tw/index.php?q=node/47612
這篇的說法也是23日,獲知坎培拉時報的新聞,才向警政署通報
就算這件事最終被確認為假,中職處理這件事沒有足夠的警覺也是事實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3-11-26 19:37:00
確實不夠警覺,他自己也要受處分
作者: Runna (團子翔翔)   2013-11-26 19:37:00
也沒人說中職不夠警覺是假的 聲明都寫清楚了 就繼續看下去吧
作者: YKM519 (來聊天吧)   2013-11-26 19:37:00
...沒人說聯盟沒錯...但是媒體風向卻是假球再起
作者: tw54585 ( )   2013-11-26 19:37:00
說真的 有過失 但是現在中職很需要會長 他應該留任!!!
作者: Runna (團子翔翔)   2013-11-26 19:38:00
今天的回應又不是在打當時聲明的臉
作者: chaos21 (cosmos)   2013-11-26 19:38:00
中職真的要找個好公關啦...別什麼事都找鎮神~
作者: tw54585 ( )   2013-11-26 19:38:00
更何況 人家是無給職 那麼努力在做事 誰不犯錯 犯錯活該被媒體批鬥嗎??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39:00
http://tinyurl.com/l3wkavv 看看這篇 明明是記者的問題記者自己不查證 球迷也是嗎
作者: asd0112   2013-11-26 19:39:00
中職在分層負責決行、媒體公關等方面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作者: opwin (裝死也是一種技巧)   2013-11-26 19:41:00
所以會長一直重申他有重大疏忽啊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19:43:00
現在不是假球再起的問題,而是如果中職以這種態度處理假球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44:00
又再跳 黃這種已經是知悉第一時間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19:44:00
通報,有誰會信任中職
作者: leviolon (kk)   2013-11-26 19:44:00
果然外媒不見得可信 我也被騙
作者: 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   2013-11-26 19:46:00
沒人去報警,可是他有通知警政署長,警政署也請了刑事局去瞭解
作者: leviolon (kk)   2013-11-26 19:46:00
澳洲看台灣 好像台灣看印尼 還更無品 經濟不好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47:00
很多人都以為通報警政署是亞職當時有報案,但從中職的新聞稿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19:47:00
toya123如果你那篇新聞的時間正確,中職幹麼打自己臉呀
作者: leviolon (kk)   2013-11-26 19:47:00
一堆台灣青年蜂湧入澳洲 被欺負看衰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48:00
署,澳媒報導後都已經是亞職結束後了,這樣怎麼能怪人懷疑你想隱瞞?處理的的確很不妥啊......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48:00
通知跟報案只是差在正式跟不正式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49:00
中職自己都說當時沒有報,是澳媒報導後才通報警政署...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50:00
時間點不要誤會了。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50:00
會長在賽前寒澳就連絡警政署去通報刑事局 還叫捕手不要上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51:00
是你自己在誤會
作者: guilt666 (二哥)   2013-11-26 19:51:00
放大決,原PO你如果不相信中職歡迎按←,願意信的還很多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3-11-26 19:52:00
123聯盟的聲明稿沒說阿?你是聯盟的人?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52:00
你發的那篇是會長說的嚴重失誤的部份,他以為有報,但實際沒報,才有後來中職的新聞稿。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53:00
是沒有報案 但是早就通報了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3-11-26 19:53:00
還有Z大,記者方面只能寫事實把,不能用懷疑把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53:00
你那篇是11.24的新聞,會長第一時間回應說有報案,但後來發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54:00
現沒報,才有後來的官方新聞稿。會長今天講的,也是澳洲報紙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54:00
11.24的新聞裡面有更前面的時間點 不是11.24的新聞就不會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3-11-26 19:55:00
沒報案不=沒通報好嗎...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55:00
會長不澄清誰知道為什麼 但是他第一時間早就通報過了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19:55:00
toya123的說法為真,該鞭的就變成中職公關處理,一個只說一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55:00
那會長今天應該是說亞職當時第一時間已經通報警政署,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56:00
而不是說澳洲媒體報導後第一時間已經通報警政署。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56:00
新聞裡通報第一時間都有說了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3-11-26 19:56:00
我比較相信是台灣記者亂報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19:56:00
半的新聞稿,不引來嗜血的媒體才怪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57:00
晚間蠻晚發出來的官方新聞稿,就是在講會長之前說錯了。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57:00
裡面他早就有寫"賽前"就通報過警政署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58:00
中職官方新聞稿,就是在澄清你那篇報導會長的說法說錯了。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19:58:00
他只是沒報案不等於沒通報好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19:59:00
今天會長出來,都只講說澳洲媒體報導後第一時間通報警政署了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00:00
他指的時點是 賽前知悉 新聞裡也有寫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00:00
如果是亞職當時已經第一時間通報警政署,那會長今天的說法,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01:00
就會又是一個有疏失的說法了,但我不認為會長會連續犯這種錯知悉但沒有通報,現在官方的說法比較接近這個。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02:00
你不覺得又怎樣 黃要忙的是這麼多哪有時間一樣一樣說清楚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03:00
那就是他需要請一個秘書長幫他發言,這麼嚴重的事情沒講清楚對中職反而是一種傷害。他是個會做事情的會長,但不代表他一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04:00
個人能當好幾個人用。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04:00
連調查都還沒結束 你要怎麼說清楚 你要拿什麼東西說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05:00
你要直接出來跟媒體說我要抓組頭了 等著讓我抓是嗎
作者: gpgpgpgp (黃金打造二馬金身)   2013-11-26 20:05:00
找陳大記者作發炎人如合?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05:00
說清楚通報警政署的時間點。這跟調查清楚沒,或事實如何無關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06:00
好笑 你第一時間這件事一爆人就跑了 還說清楚勒人跑了你要警察調查什麼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06:00
大家都很喜歡現在的會長,但真的不代表他能做好全部的事,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07:00
聯盟真的需要一個能幫他擋子彈的秘書長了。你根本沒看懂我說什麼,我說的是澳洲媒體報導後,第一時間說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08:00
清楚聯盟已經通報警政署,這樣大家會給他掌聲,岡薩雷茲事件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08:00
會長處理時間16號 你澳洲報導又幾號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09:00
真相,這次就是沒有第一時間報,才會變成現在這樣。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09:00
又在沒有第一時間爆 賽前就找警政署通報了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10:00
你的有第一時間報的說法,是會長23日第一時間回應的,但後來他發現聯盟並沒有完成這件事情,所以有23日晚間的新聞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11:00
你自己才不懂好嗎 他賽前才知悉 第一時間就連絡警政署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11:00
稿,今天會長受訪也只是說澳洲媒體報導後有第一時間通報警政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12:00
如果會長真的有在亞職時第一時間通報警政署,那他今天只說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3-11-26 20:12:00
TOYA..雖然跟你站在同陣線但你護航有點爛= =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13:00
也根本不需要在23日發那篇等同於道歉的官方新聞稿,因為第一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20:13:00
18日就通報的話,為何23日的聲明完全沒有提到這件事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13:00
是他被阻頭找17號 他先找正常 後來賽前他才找會長說18號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14:00
時間有通報警政署,那處理完全沒問題,發澄清說我們第一時間有直接通報警政署,請警政署去查,這件事情就算了了。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14:00
的時間點 怎樣都是他比較快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11-26 20:15:00
不提這事,等於自找麻煩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15:00
會長又不是受害者你要他怎麼知道這件事 他也是賽前才知道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15:00
第一時間通報警政署這件事情只要官方新聞稿一提,整件事情就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16:00
算了了大半了,真有這事,不提只是自找麻煩,這跟調查內容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16:00
他又不是跟你一樣閒都不用做事 你沒聽到他說忙到忘記了嗎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3-11-26 20:16:00
只有我覺得toya是反串嗎...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17:00
是我講的很難理解嗎?Orz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18:00
你自己理解有問題吧 受害者第一時間通報正常會長是主辦單位他第二時間通報有什麼錯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19:00
有第一時間通報,那只要在官方新聞稿澄清就好,而不是致歉。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20:00
致歉跟有沒有通報沒有直接關係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22:00
有第一時間通報,那只要在官方新聞稿澄清就好,而不是致歉。^^^^^^^^^^^^^^^^^^^^^^^^.事就了大半了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22:00
都說了還在調查 你公開是要查什麼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23:00
不是要你公開調查內容,是要你澄清有第一時間通報警政署。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24:00
在第一時間你做這件事就把這件是公開了 要怎麼調查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31:00
23日在官方新聞稿第一時間澄清說我們有完成通報警政署的動作,會妨礙什麼調查?@@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31:00
那時候都已經上報了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32:00
偵查不公開 原本就是第一時間做的所以他才用通報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33:00
難道你要第一時間發聲明稿說組頭我要抓你了 等我好嗎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3-11-26 20:35:00
拜託t大別再護航 越護越黑...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36:00
就是因為都已經上報了,所以澄清第一時間通報哪有關係...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37:00
18號的時候根本還沒有新聞好嗎還澄清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39:00
新聞出來的時間剛好是亞職打完的時候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41:00
沒有人在跟你說18日...我前面說了「23日在官方新聞稿第一時間澄清」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43:00
自己前面說沒有第一時間通報 現在又扯23號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1-26 20:46:00
你真的有看懂我在說什麼嗎?我再重新說一次:「23日在官方新聞稿第一時間澄清,說我們有完成通報警政署的動作。」這樣事情就了了大半了。
作者: toya123 (雷姆在我床上 閉嘴)   2013-11-26 20:48:00
他在別的新聞報導就有說過了 只有你一直再挑他毛病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3-11-26 20:50:00
我覺得在這跟他吵的時間都有辦法列完整的時間表讓他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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