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全新改革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3-11-27 15:33:47
※ 引述《sonytalen (COROLLA Driver)》之銘言:
: 在中信入主兄弟後,是否應該全面開啟 現代化職棒的改格
: Ex:
: 1. 縮短自由球員行使的年限 (個人覺得6年頗恰當)
: 2. 旅外球員應可享簽約金 (原先規定沒有 非常荒謬)
: 3. 明定不需選秀的旅外選手條件
: 4. 增加二軍場次
: 等等 大家還有要補充的嗎?
FA年限個人認為沒必要改.9年很合理
可以改的部份,個人認為應有下列幾項
1.傷兵名單的設置
2.30人名單的設置(規則比照MLB的40人名單,但台灣球團規模小.所以設30人名單)
3.旅外球員一律參加選秀,並一律發給簽約金,廢除"優秀傑出旅外"免選秀的特別條款
4.二軍賽事增加到90場
5.球員進球隊5年內若一軍登錄天數不滿3年即自動取得規則5選秀資格(規則5選秀於
每年總冠軍戰結束後舉辦),球員可經選秀轉隊
6.球員一軍登錄滿6年自動取得薪資仲裁資格
目前想到的大概就這樣,這些全都做到的話.中職大概就算完善了
作者: sjvious (LoveIsSweetMisery)   2013-11-27 15:35:00
被規則5選到的球員必須保障在隔年的一軍名單
作者: qhaabk (沒有人哪有那個國)   2013-11-27 15:40:00
請問如果有球員不滿意調薪 死不簽 會怎麼樣
作者: encorej77107   2013-11-27 15:41:00
一定要簽 去年郭嚴文還是簽了
作者: qhaabk (沒有人哪有那個國)   2013-11-27 15:42:00
所以FA前的調薪是看球隊 就算都給10萬 球員也要吞下去
作者: encorej77107   2013-11-27 15:44:00
沒錯 所以林去年可以喊到50 義大還真的同意 很不簡單
作者: qhaabk (沒有人哪有那個國)   2013-11-27 15:45:00
那MLB NPB KBO也是嗎 FA前任球隊喊 因為我想到張泰山的慘況
作者: mightysuns (kiakia)   2013-11-27 15:45:00
9年一點也不合理
作者: brockqq ( )   2013-11-27 15:47:00
mlb有仲裁
作者: qhaabk (沒有人哪有那個國)   2013-11-27 15:47:00
3年薪資仲裁資格 6年國外FA 9年國內FA
作者: qhaabk (沒有人哪有那個國)   2013-11-27 15:48:00
MLB的薪資仲裁資格是第一年就有?? 還是有一定年數才可以有
作者: maxwell0078 (整天想偷渡的非洲提督) 看板:
九年哪門子合理了...
作者: a0187 (高高)   2013-11-27 15:51:00
9年超久的好嗎...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3-11-27 15:53:00
18歲就能打職棒,9年一點都不久.韓職也是這樣
作者: martin323261   2013-11-27 15:55:00
...中職FA年限不是看1軍登錄天數決定的嗎~18歲上一軍
作者: martin323261   2013-11-27 15:56:00
哪根本是即戰力中的即戰力~10年都不知道有沒有一個了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3-11-27 16:01:00
韓職何時18歲打職棒,台灣又何時,時間差很多
作者: ej6shit (EJ6's Hit-EJ6的安打)   2013-11-27 16:04:00
原來照你五兩四說的話做 就完善了呀
作者: xxxxcat (...)   2013-11-27 18:09:00
資方打手說笑話XD
作者: xxxxcat (...)   2013-11-27 18:17:00
怎麼不提你最愛的全本土呢?
作者: gary67 (洄瀾)   2013-11-27 19:19:00
資方打手,本土收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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