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很多人回來
其中有一個話題在於 紅漆工(洪七公) (郭泓志) 可以是特案 抵三個選秀權
使他可以成為中華職棒的薪水新標的
相反的 林威助 還有許銘傑 卻什麼都沒有
還要淪落到 參與選秀
想也知道 沒有人會用第一輪選秀去選老將 除非是陳金鋒當年那種情況
(當年也不過28-29)
不過那是屬於前任會長的無能黑暗時期
現在換了一個會長了
是不是時機將這種狀況制度化了呢
基本上目前的FA我認為基本上可以分為幾種
第1種:站不穩大聯盟 (or 曾經站穩過)
第2種:站不穩日職(or 曾經站穩過)
第3種:中職9年FA
第4種:日職二軍 以及大聯盟三A以下海歸派
以下是各個案例 以及討論
郭泓志 的情況屬於第一種
這次使用特案用三個選秀權去換
那麼下次呢
符合這個資格的可能只有兩個人 (王建民) 倪福德
王建民比照郭泓志 應該還是賺的 但是倪福德 一定會有一堆人出來反對
但是說實話 攤開來看 除了郭泓志有一兩季比較威 呆的比較久
郭泓志跟倪福德 的資歷沒有差的這麼多
要怎樣細分呢
至於第二種
就是林威助以及 許銘傑 (甚至鄭凱文也算在裡面)
我覺得要這兩位沙場老將 再參加選秀真的算是一種侮辱
應該給他們自行接觸的機會啊 參加個屁選秀
第三種
周思齊張泰山類
好像沒什麼好討論的
就是拼年資
第四種
日職二軍 大聯盟三A以下
被規劃為需要參加選秀 (這點倒是還好)
如果真的要制定一個完整的遊戲規則
我是認為第四種參加選秀無可厚非
但是第一二三種都可比照大聯盟的自由球員方式
是否可以說
郭泓志等級: 損失前三輪選秀
林威助 許銘傑等級: 損失第二三輪選秀
中職FA 優秀者: 損失第二輪選秀
中職FA 較差者: 損失第三輪貨者第四輪選秀
這當然只是粗略的想法
但是我真的希望可以制度化
不然每次的遊戲規則都像黑箱一樣
讓人看得很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