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實施簽FA 換選秀的時機點

作者: faekyle (時間一久我會好的)   2013-11-29 00:01:05
今年很多人回來
其中有一個話題在於 紅漆工(洪七公) (郭泓志) 可以是特案 抵三個選秀權
使他可以成為中華職棒的薪水新標的
相反的 林威助 還有許銘傑 卻什麼都沒有
還要淪落到 參與選秀
想也知道 沒有人會用第一輪選秀去選老將 除非是陳金鋒當年那種情況
(當年也不過28-29)
不過那是屬於前任會長的無能黑暗時期
現在換了一個會長了
是不是時機將這種狀況制度化了呢
基本上目前的FA我認為基本上可以分為幾種
第1種:站不穩大聯盟 (or 曾經站穩過)
第2種:站不穩日職(or 曾經站穩過)
第3種:中職9年FA
第4種:日職二軍 以及大聯盟三A以下海歸派
以下是各個案例 以及討論
郭泓志 的情況屬於第一種
這次使用特案用三個選秀權去換
那麼下次呢
符合這個資格的可能只有兩個人 (王建民) 倪福德
王建民比照郭泓志 應該還是賺的 但是倪福德 一定會有一堆人出來反對
但是說實話 攤開來看 除了郭泓志有一兩季比較威 呆的比較久
郭泓志跟倪福德 的資歷沒有差的這麼多
要怎樣細分呢
至於第二種
就是林威助以及 許銘傑 (甚至鄭凱文也算在裡面)
我覺得要這兩位沙場老將 再參加選秀真的算是一種侮辱
應該給他們自行接觸的機會啊 參加個屁選秀
第三種
周思齊張泰山類
好像沒什麼好討論的
就是拼年資
第四種
日職二軍 大聯盟三A以下
被規劃為需要參加選秀 (這點倒是還好)
如果真的要制定一個完整的遊戲規則
我是認為第四種參加選秀無可厚非
但是第一二三種都可比照大聯盟的自由球員方式
是否可以說
郭泓志等級: 損失前三輪選秀
林威助 許銘傑等級: 損失第二三輪選秀
中職FA 優秀者: 損失第二輪選秀
中職FA 較差者: 損失第三輪貨者第四輪選秀
這當然只是粗略的想法
但是我真的希望可以制度化
不然每次的遊戲規則都像黑箱一樣
讓人看得很無奈
作者: gdgy   2013-11-29 00:05:00
中職球員要拼九年才獲得有限度的自由 旅外的憑什麼得到自由
作者: rats (瑞特斯)   2013-11-29 00:08:00
旅外特案認定 關起門問有沒有人願意花三輪選秀選他就好了
作者: montagut (叮叮叮叮扁扁~)   2013-11-29 00:09:00
這樣說來特案沒什麼不好吧 挖角要挖有價值的人
作者: rats (瑞特斯)   2013-11-29 00:09:00
硬用資歷來定義 要是落得沒人要的下場還蠻尷尬的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11-29 00:10:00
你都說現在站不穩了..這哪門子挖腳= =?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11-29 00:11:00
被別家開除的員工 跑來我這邊應徵 算挖角???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11-29 00:14:00
如果照你說拿學生當比喻....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11-29 00:15:00
被台大退學的學生 可以直接到其他大學跳四年級開始唸?
作者: faekyle (時間一久我會好的)   2013-11-29 00:15:00
我真的只是強調制度化的遊戲規則台大被退學的學生 代表他考的上有一定的資質 只是不念書不代表他完全不行
作者: Basket0205 (Basket)   2013-11-29 00:15:00
你有看黃會長昨天的演講就知道為什麼許跟林沒有特別
作者: montagut (叮叮叮叮扁扁~)   2013-11-29 00:16:00
其實把條件改成所有選手均可申請特案就很公平了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11-29 00:16:00
所以他還是可以從正常管道入學...但不是被迫給他特權吧
作者: montagut (叮叮叮叮扁扁~)   2013-11-29 00:17:00
包括本國高中畢業生也可以申請特案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11-29 00:17:00
特權這東西本來就是看聯盟和球團來決定
作者: ClutchShot (ClutchShot)   2013-11-29 00:20:00
以我們放這麼多人旅外的現況來說 真的該想出一套辦法
作者: ClutchShot (ClutchShot)   2013-11-29 00:21:00
不過鎮神演講思路很清楚 也說會改革這條款 值得期待!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11-29 00:22:00
不考慮現況只考慮過去資歷一定會有很多盲點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11-29 00:23:00
寧願用三年內的成績或是球團推薦 也不要採用過去資歷
作者: ClutchShot (ClutchShot)   2013-11-29 00:26:00
鎮神演講說的很清楚 制度上當然有改進空間 但不容易
作者: ClutchShot (ClutchShot)   2013-11-29 00:27:00
因為只看實績資歷有盲點 但是如果是鎮神 或許可以期待
作者: s910 (s910)   2013-11-29 00:27:00
什麼郭跟倪沒差很多 可笑
作者: ClutchShot (ClutchShot)   2013-11-29 00:28:00
更完美的版本
作者: e9690 (超不多先生)   2013-11-29 00:28:00
大聯盟2A以下可能比較好 3A還是滿殺
作者: asd0112   2013-11-29 00:28:00
都自由球員了 球團為啥要放掉選秀權? = =
作者: ClutchShot (ClutchShot)   2013-11-29 00:29:00
不放選秀權才不合理 是在國外取得FA資格 不是在國內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11-29 00:31:00
沒打過國內職棒才旅外該本不該取得自由球員。
作者: KiroKu ( who)   2013-11-29 00:37:00
如果每一隊都特案等於沒有特案了 就跟全部球員自由接觸一樣
作者: giexzcvb ( )   2013-11-29 07:27:00
可是某些旅外是外面混不下去了才回來不是嗎?郭似乎國外仍會有人要阿
作者: Bl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3-11-29 08:51:00
很簡單啊,弄個接觸時期,那時簽的掉選秀,沒人要就乖乖去報名選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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