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諸多版友的見解 主要提出的疑慮如下 (如果有遺漏的歡迎補充)
希望拋磚引玉 提出一些解套方式 來預防未來的隱憂
聯盟和球迷的立場,擔心
1.中信以後不給錢,影響球隊正常營運
2.中信無法實質經營管理,若出事會撇清責任
3.華翼用冠名方式引入其他資金來源(ex黑金),不透過聯盟審查
4.聯盟制度被打破,以人治、特例的方式,未來難以管控新加入的球隊
解套方式:
1.修改章程,冠名企業若需要新增或更換,需經過聯盟審查。(解決第三、四點)
2.修改章程,要求經營企業(華翼)與冠名企業(中信)提供一份契約 契約大意如下:
冠名企業每年至少需編列六千萬贊助費用,並以借貸方式提供球隊營運所需之周轉金
若違反以上條件時,聯盟可取消經營企業之參賽權利,或另覓其他冠名企業(解決第一點)
3.若以上兩點成立,則中信每年至少提供六千萬,不足的部分則需提供貸款
實質上已具有經營決策權,若又爆發放水簽賭案,相信社會觀感責任與形象是無法撇清的
以上看起來問題都不大,可以解決
金管會的立場
1.要符合法規
2.避免金控洗錢
3.擔心開了先例,未來其他金控比照辦理
解套方式:
1.華翼與中信切割,非中信子公司,未來球隊營運金額編列為廣告費用
2.購買十年冠名權共4億元,列為廣告費用或無形資產(分十年折舊攤提),而非股權投資
3.政府高官、總統夫人出來背書
這部分中信已經做得很好了,沒有太大問題
最後,以中信金經營管理和股東的立場,要思考未來每年要賠多少錢?這項決策是否划算?
這部分是比較少被版友著墨的地方,但反而是我覺得最有爭議空間的
1. 4億元買10年冠名權是否合理?正常情況應該是可以買到整隻球隊(股權和經營權)
以後不想玩了,賣掉球隊也可以把錢收回來一部分
但是現在只有10年冠名權,就算認列為無形資產,也會折舊的很快
那10年到期之後 是否還要再繳一筆冠名權的費用?變成用股東的錢圖利特定企業(華翼)
我認為合理的解決方式 應該是4億元買到"永久冠名權" (類似實質經營權)
未來不玩了 可以在聯盟的同意下 把"永久冠名權"出售予其他企業
2. 未來每年要編列多少廣告預算做為球隊的營運支出?
目前新聞看起來是每年六千萬 但萬一不夠怎麼辦? 萬一球隊想要增加預算怎麼辦?
總不能辜老闆說想要把預算提升為每年兩億 球隊經理人年薪千萬 經營團隊就照做吧?
這個控管和決策流程 應該要設立一個機制和準則 並且告知社會大眾
以杜絕洗錢和慷全體股東之慨的嫌疑
3. 球隊的日常營運週轉
球隊經營 年度結算可能虧損 4000~8000萬不等 以廣告預算編列
但經營過程中 會需要很多週轉金 以經營企業(華翼)沒有本金的情況下
根本無法負荷 勢必只能由冠名企業(中信)提供
然而中信年度廣告預算也有一定的限度,必須用貸款的方式來負擔
然而貸款額度可以到多少?是否需要有擔保人?授信風險如何控管?
總不能賠了十億 年度預算不夠的部分 都用貸款填補吧
那很有可能變成呆帳 由全體股東吞下來
以上是個人一點淺見 以中信小股東的立場 有更多值得關注的地方
※ 引述《tachikoma (塔奇庫馬)》之銘言:
: : → andy3391:這才是最可怕的!存款當廣告打水漂,收益成效不管,萬一 12/04 09:49
: : → andy3391:球隊收支不平衡,中信是繼續增加資金,還是讓他倒? 12/04 09:49
: : → volcom:10年只是確保名字有中信 10年後改君品兄弟 或翰品兄弟都ok 12/04 09:49
: : → orion:中信是可以讓他倒,因為法律上他們無關 12/04 09:50
: : → volcom:這10年幫中信打廣告 10年後要幫飯店子公司打廣告也可 12/04 09:50
: : → andy3391:繼續增加資金的話那又扯了後門條款,那嘿嘿嘿 12/04 09:50
: : → hsun3616:Andy大 您說的 每隊都可能發生 12/04 09:50
: 其他三隊母集團都不是金控,不受金控法限制
: 母集團願意投資金進球團就不影響
: 可是現在華翼資金來源
: 依據華翼育樂董事長林逢春表示
: 1.中信為主 (51~99%)
: 2.不明 ( 1~49%)
: 我們不知道完整資金來源
: 現在還有需要擔心的是
: 1.中信玩多久?
: 2.收支不平衡怎辦?
: 中信投入華翼的資金是有限制的
: 而且很尷尬的是不是因為中信沒錢,
: 是因為中信資金流向受監管
: 況且股東也會有意見
: 一個情況是中信不肯投入更多資金
: 那華翼玩不玩? 兄弟象是他的
: 華翼引入的資金沒人管得到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