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gon (pp)》之銘言:
: 沒有人為酸而酸,而是這件事為什麼要這樣搞
: 今天一個表面上500萬資本額的公司可以花4億買支球隊
: 大家都看的清楚是怎麼回事...
: 到底是什麼價值觀會對明顯規避法規、鑽法律漏洞的企業力挺到底
這又不是逃漏稅XDDD 要講大概就是合法避稅
但除了這方式 眾多反對的板友有其他方式嗎?
先來釐清 倒底是反這方式還是反中信?
1.反中信 如果讓麗寶來接真的會比較好嗎? 看看找的人外加之前的傳聞吧
2.反這方式 目前可行的方案就只有這方法 如果有更好的方式也提出一下
不然要讓中信接 又不能用這方式來規避法規 那該如何是好?
: 或許正如許多版友說的法律規定本來就不合理
: 所以,只要認為不合理的法律就可以不管???
: 又有些版友說,法律本身不完善有漏洞讓人家鑽
金融法規本來就是個遊戲規則
遊戲規則內要怎玩都是可以的 本來該檢討的就是法律
: 應該檢討的是法律
: 或許今天金管可以檢討這件事是不是真的是有漏洞(還是選擇性放行)
: 但鑽法律漏洞同樣不是一件值得說嘴、鼓勵的事
鑽法律漏洞不被鼓勵 但接職棒應該要被鼓勵
這衝突矛盾試問該如何解?
: 說真的,今天這件事無關洪家、兄弟
: 在商言商,他們是賣方完全不必要為買方行為負責
: 倒是聯盟應該想想今天引進這個會"鑽漏洞"的球隊對整個聯盟的發展是否是好事
合法躲避好像被講的逃稅一樣
目前來講中信用這公司接是沒什問題
聯盟內部是可以設法加強華翼和中信的連結
如每年固定要給多少錢 甚麼形式不管 但得投資一定金額
到最後又歸類到聯盟本身問題
: 還有你們打算傳達一種什麼形象給社會
: 金管會也應該睜大眼睛評估,這種瞎子都看的出來的荒謬手法
: 你們確定要因此開啟門戶,讓大眾的存款以後可能經由類似手法被五鬼搬運
這段就有點腦補了 要搬運也有不少人在監視
金管會並不是瞎子 金額大小也會去評估 就算政府在沒用 金管會內部還是有相關在把關
: 還是鐵了心就是打算以後採取"雙重標準"
: 兄弟賣球隊這件事本來明明可以避免爭議
: 為何要搞那麼多花樣來處理
要如何避免爭議? 這點我就想問問了
賣給其他企業? 賣給中信用其他方式?
: ※ 引述《KAINTS (大安Eason哥)》之銘言:
: : 我不懂這個議題為什麼可以吵這麼久耶...
: : 如果不是中信去談要買 洪家會賣嗎? 聯盟會准嗎?
: : 已經看過幾百個人說 這是要規避法規了
: : 還要中信硬要明講"我成立華翼買兄弟是為了規避金管會的追查 "
: : 一定要這麼明講大家才要懂嗎? 人家就是要躲 還在那邊一直問問問
: : 記者沒腦不會動腦想 一堆鄉民也跟著起鬨 我真不懂大家是真傻還是裝傻耶
: : 一個假議題吵這麼久 看了都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