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直高中棄權 棒協:願助復賽

作者: cutsadh (呦呦呦)   2013-12-05 21:50:03
完完全全不贊成復賽,因為於法不容,於理不合呦。
我相信報名時相關規定應該都很清楚,不管你的理由是什麼,多麼的遺憾,一旦當初沒有
參加而放棄,沒有走完全部的程序,就代表你喪失了參賽的權利呦。
百分百同情大直,但真的不希望有特例出現,這樣不僅棒協自己打自己的臉,也是對參賽
對手不公平呦。什麼都講通融,什麼都因情廢法,臺灣能進步嗎?不希望最後結果是復賽
,我會很失望呦。
※ 引述《lionsss (l07300617)》之銘言:
: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5日電)
: 第一屆黑豹旗全國高中棒球大賽,台北市大直高中棄權,球員寫信向體育主播徐展元投訴
: 。棒球協會今天表示,如果大直高中要復賽,可代為向教育部提出,希望讓學生圓夢。
: 大直高中棄權後,球員寫信向徐展元投訴,表示校方不讓他們去台中參賽,只好無奈棄權
: ,使得東勢高工對成德高中的勝隊,就直接進16強。
: 台北市議員黃平洋下午召開記者會,大直高中校長李世文出席解釋。他表示,大直高中的
: 參賽地點原訂於台北市立天母棒球場及新北市立新莊棒球場,但是實際賽程公布時,卻改
: 在台中棒球場。
: 李世文指出,考量到比賽時間在晚上6時30分,打完回到台北太晚,擔心學生往返安全,加
: 上學生家長曾打電話到學校反映「學校只重視運動,不重功課」,才會決定棄權。
: 李世文還說,棒球社教練11月21日獲悉更改場地,22日詢問是否可能更改地點,棒協25日
: 確定無法更改之後,要求學校1天之內給予答覆,時間太短,才不得已忍痛棄權。
: 李世文表示,後續會和家長溝通,如果學生願意出賽,且能夠湊足15名隊員參賽,會盡量
: 克服困難,讓學生前往比賽,校方明天會邀請參賽學生家長到校開會,商討是否爭取參賽
: 。
作者: FishKing5566 (中壢洪一中)   2012-12-05 21:50:00
那發廢文就可以嗎?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2-12-05 21:50:00
教育 謝謝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3-12-05 21:51:00
沒有參加?? 人家都完成報名程序了說
作者: uglyduck92 (醜小鴨92)   2013-12-05 21:51:00
這ID也是廢文製造機
作者: zerk   2013-12-05 21:51:00
有推文不用?
作者: onion1210 (￾NN)   2013-12-05 21:51:00
重點是不完善的規則,為何要未滿18歲的孩子們承受惡果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3-12-05 21:52:00
沒有走完全部的程序?? 這就更有趣了 他是多了到棄權的程序但棄權僅是校方單方面去申請的....學生完全不知道
作者: gdgy   2013-12-05 21:54:00
很合理啊 校方的決定 大直校長自已要負責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3-12-05 21:55:00
其實這篇講的沒錯,開特案只會讓事情更膠著而已..既然棄權就是棄權。事後再就這件事情檢討規則的完善與否
作者: nuendo (endoyuya)   2013-12-05 21:55:00
都棄權了也沒辦法吧 還是要照規定來 雖然小朋友真的很可憐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13-12-05 21:57:00
精神上支持原PO 情感上還是希望事情能有轉機啊 能打才是福
作者: ilikeilike (2.54cm)   2013-12-05 21:57:00
對賽程沒影響的話 複賽好吧 大人造的孽不該孩子承受
作者: gdgy   2013-12-05 21:58:00
真的要打 校長率領教職員一隊和學生對打就好了
作者: robertchun (我是大廢物)   2013-12-05 21:58:00
有些人也許就只有這次能參加比賽 我比較自私 不覺得其他什麼的有比較重要
作者: HattoriHeiji   2013-12-05 22:00:00
棄權是學校搞不清楚狀況 學生就是想打 支持復賽
作者: HattoriHeiji   2013-12-05 22:02:00
學校就是被打臉才知道去比賽是可以的 為何剝奪機會
作者: HattoriHeiji   2013-12-05 22:03:00
棒協讓他們復賽才是正確的做法 誰跟你打自己的臉
作者: goodhike (大王)   2013-12-05 22:05:00
同情有同情的好處 殘忍你自己慢慢享受
作者: pf775101 (哈哈哈)   2013-12-05 22:05:00
支持復賽幹嘛,規矩怎麼定就大家怎麼走嘛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3-12-05 22:10:00
純提問 校方有權替球隊棄權嗎?不是只類似贊助方式冠名?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3-12-05 22:13:00
看新聞寫說棄權似乎是要透過學校行公文,至於中間如何溝通就不得而知囉。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3-12-05 22:15:00
須通過不代表有權 例如要離婚要透過區公所 可不能代離
作者: aftermathx (cj)   2013-12-05 22:16:00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3-12-05 22:17:00
校方有沒有代為棄權..這應該只有實際參與者才知道吧
作者: pray (gavin)   2013-12-05 22:20:00
法理不外乎人情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3-12-05 22:20:00
出去比賽需校方同意(之前已同意) 但不代表可以代棄權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3-12-05 22:31:00
跟你講話很累...就有棄權動作代表校方已經正式同意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3-12-05 22:32:00
學生提出申請通過審查取得參賽資格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3-12-05 22:33:00
校方棄權是在取得參賽資格後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3-12-05 22:34:00
接下來回到你可以決定是否代表 可是否可代棄權的問題了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3-12-05 22:35:00
如果校方根本沒權力代棄權那就 ~~~ 洗洗去睡了
作者: Martin0414 (M)   2013-12-05 22:50:00
YA
作者: LHN602 ( poqowooper)   2013-12-05 23:11:00
既然你都說要看學校臉色 啊是在這裡討論個什麼鳥?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3-12-06 00:10:00
他只是來讓「呦」字在他新注音的排序往前而已
作者: lovesana713 (小餅)   2013-12-06 03:29:00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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