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be10 (Shinnosuke)》之銘言:
: 今天早上看到王維中
: 被酒鬼利用規則五挑走
: 從R級直接跳升MLB
: 有人可以解釋一下規則五嗎?
看了推文都是討論被規則五選到之後的情形
大致上就是被選到之後就得登錄在大聯盟40人名單
不然就是退還給原隊然後支付一半的錢
以王維中的例子來說如果退還給海盜隊就是
25000美金,加上一開始的50000美金
等於認賠殺出總共要賠掉75000美金
請問是這樣子嗎?
前面有一篇翻譯提到王維中不是典型的規則五球員
不過沒有解釋的很清楚
請問要怎麼樣的球員才能符合規則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