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epfun (快樂)》之銘言:
: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這件事會鬧那麼大
: 始作俑者很諷刺 當初第一個散播這篇謊言報導的人
: 就是hitots大你本人
: 你在PTT發那篇"台灣出名到澳洲"當初的心態?
: 難道看到這篇報導的時候沒想到台灣記者的素質嗎?
: 在PTT散播坎培拉時報這篇文章
: 誰看一眼都知道後果會怎樣 一堆記者在這裡抄
: 之後造成這麼大的風波 我個人很不以為然你的做法
: 報章雜誌媒體記者瘋狂報導轉載這結果是你要的吧
: 你現在還敢對中職要求道歉不以為然
: 當初第一時間不私底下寄給聯盟盡速處理的是誰?
: 而是上來發這篇聳動未經證實的文章
: 讓台灣棒球再度受到傷害 罪魁禍首除了那記者恐怕你也得記上一筆
我轉新聞怎樣,我不轉,別人也會轉
當初我很認真看亞職大賽,覺得坎培拉騎士隊打得特別好
就去網上找與坎培拉騎士隊與澳洲棒球的相關新聞
那天整個晚上都在網上讀新聞與球員資料
就在google 以關鍵字update的時候 突然跳出一篇新聞
看完新聞後就轉在PTT,這樣也不行嗎 ?
當初是中職有錯,而且錯很大
第一時間,當騎士隊告知亞職大賽官方,也就是中職,當下就應該進行調查
第二時間,亞職大賽結束後也應該立即進行調查,可惜都沒有
第三時間,等到坎培拉時報爆出這條新聞時,中職才開始動作,不讓人聯想很難吧
當時有兩件事會讓人產生聯想,一是兄弟象轉賣,二是414慘案(總冠軍戰7.8局)
中職既然已經進行調查,也查明是騎士隊球員個人行為,那不就好了
錯是錯在球員個人,為啥要ABL道歉,這沒道理
如果中職在第一或第二時間,把酒吧、應召站、飯店的監視錄影保存證據,
基本上就不會有後續的事情
為什麼要等到第三時間當媒體報導後才動作呢?
我的看法很簡單,把調查證據擺出來,昭告天下人,
以正式文件知會所有職業棒球組織,只要有這樣的動作就可以了
不需要誰誰誰道歉來展現尊嚴,你有實力,你作法正派,自然會贏得尊敬與友誼
這樣硬要ABL道歉,反而會影響交流,未來彼此交流會產生芥蒂
ABL來中職打例行賽是好事,對ABL來說可以藉此練兵,
對中職來說可以增加對戰組合,也可以增加中職的電視轉播收入,
全澳洲的電視轉播不是小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