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痞客邦] 義大犀牛想按月浮動調薪?

作者: dotZu (良牙)   2014-01-05 23:41:02
※ 引述《kusokiller (士官長)》之銘言:
: 固定薪資和績效制
: 差別在兩個地方
: 球員面對每月起伏的薪水的風險 就是下面推文說的15和0-30
: 以及誘因
: 所有推文說到的打不好換人 激勵獎金 明年簽約的壓力
: 通通都是績效制阿 就是看你表現決定給不給錢 續不續約 換不換人阿
不對,明年簽約或調薪並不是屬於績效制,
你把每年調薪歸類於績效制,可以看出來你對何謂績效制有錯誤的理解。
固定薪資制指的並不是指員工的整個職涯薪水都會一樣。
你把它想像成薪水永遠都一樣,這是錯誤的認知。
一般上班族的話,下次加薪要隔多久是不一定的,
有些職業有職階而大概可以估計調薪的時期在何時。
而職業運動與上班族的不同點是在於職業運動是以一年為週期,
因此調薪無論加薪或減薪的時間點都是固定每年一次。
固定薪資指的是員工在目前領的薪水是固定,而不是整個職涯都固定,
而且固定薪資仍然偶爾會調薪,調了薪並不會就叫做績效制。
: 固定薪水就是我不管你打得有多爛 我永遠給你這個pay
: 很明顯 完全的固定薪水制完全不會給你努力的誘因
固定薪資制的努力誘因就是未來的調薪。(一句就講完了)
你說的固定薪資制不會有誘因,完全就是對固定薪資制的錯誤認知。
: 完全的績效獎金制給球員心臟病般的薪水
: 一個球員月薪三十 要用純績效制可能要到0-80萬的薪水才夠平衡你的風險
: 所以最後解法一定是在固定薪資和績效制中做平衡
: 固定薪水+一筆績效獎金 就這樣誕生了
當然啊,你說的這個理想中的平衡,就是現在已經行之多年的模式。
將近三十年前,兄弟棒球隊成立的時候,
就用比別人高的薪水來招募球員。(別隊的兩~三倍以上)
而且那時候還沒有職業棒球聯盟,還是在打業餘而已。
三十年前就已經有球隊經營者在實際運用的高底薪觀念,
你現在反而在說要用零底薪,這就倒退了不知道幾十年了。
你說的這種,不叫做績效制度,而叫做沒有制度,
又或著是讓人譏笑的那種譏笑制度。
可能比業餘的年代還要更加毫無章法。
: 我的文章重點是
: 最佳解不一定在固定薪水+一筆績效獎金這裡
: 可能是更激進的績效制
: 例如固定薪水+每支全壘打多少 每個盜壘多少
: 可能會有更好的誘因
: 推文有人說數據以月不夠 有些連一季都不夠
: 這是樣本數的問題
: 受傷的風險等等 在純績效制也不是問題 就是用更高的薪水去COVER
: 現在可能是一個月十五萬打十年 1800萬
: 純績效的話可能是一個月三十萬 你只要能打超過五年就賺
從你說的十五萬打十年就可以看出你對固定薪資制有錯誤的理解。
固定薪資制指的並不是整個職涯薪水都是一樣。
所以在這個錯誤的認知之下,你所延伸出來的說法就不對了。
再回去想想吧。你可能沒有想清楚固定薪資是怎樣的概念。
作者: Y1999 (秋雨)   2014-01-06 00:09:00
譏笑制度XDDDD
作者: qazxswptt (...)   2014-01-06 00:35:00
你忘了激粒獎金
作者: boypig (吳小豬)   2014-01-06 01:49:00
有譏笑有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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