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鍵盤法律分析一下
※ 引述《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之銘言:
: 萌萌幫分析一下
: 1.球團與球員的合約違反聯盟規章 頂多就是構成聯盟有權力處罰球團而已
: 不代表聯盟規章本身就等於是球員合約的一部分
: 換句話說 聯盟規章沒有完整的拘束力
: 2.林恩宇是否隱瞞傷勢 會決定契約是否一開始就不成立
: 因為球員的健康 是契約的必要之點
教主有說他知道小g有傷 只是不知道這麼嚴重
所以在這點我覺得應該沒達到刻意隱瞞
不過重點還是 怎麼會連個體檢都沒有 就敢簽下去 這不太像教主的作風
: 3.林恩宇事後是否同意扣薪水 會決定契約是否已經變更
當初小g有口頭同意扣半薪 所以在民法上這應該是成立的
: 4.丁律師的態度啟人疑竇
: 如果他確實有把握 按照一般律師習慣 早就帶大批記者遞狀起訴
: 但他目前只想「獲得說明」、「各退一步」
: 表示他其實也沒有十足把握
不過現在的重點還是這300萬 到底是指季外薪資 還是指全年
但看這300萬的金額 還有搬出聯盟規章 應該是指全年吧?
所以大膽假設 要是小g只是要回季外的薪資那還有機會
但要是全年應該沒機會
: 5.拖這麼晚才講 也是有一點點啟人疑竇 但只有一點點
: 因為林恩宇之前寄人籬下 敢怒不敢言也是情有可原的
: 不過 也正因為拖這麼晚 相關證據可能都已經滅失了
: 所以情況也是不利於林恩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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