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恩宇經紀人:對兄弟扣薪有疑問

作者: Darvish11 (賽亞人的驕傲)   2014-01-10 01:48:58
我也來鍵盤法律分析一下
※ 引述《luluhihi (三星殺手Lamigo)》之銘言:
: 萌萌幫分析一下
: 1.球團與球員的合約違反聯盟規章 頂多就是構成聯盟有權力處罰球團而已
: 不代表聯盟規章本身就等於是球員合約的一部分
: 換句話說 聯盟規章沒有完整的拘束力
: 2.林恩宇是否隱瞞傷勢 會決定契約是否一開始就不成立
: 因為球員的健康 是契約的必要之點
教主有說他知道小g有傷 只是不知道這麼嚴重
所以在這點我覺得應該沒達到刻意隱瞞
不過重點還是 怎麼會連個體檢都沒有 就敢簽下去 這不太像教主的作風
: 3.林恩宇事後是否同意扣薪水 會決定契約是否已經變更
當初小g有口頭同意扣半薪 所以在民法上這應該是成立的
: 4.丁律師的態度啟人疑竇
: 如果他確實有把握 按照一般律師習慣 早就帶大批記者遞狀起訴
: 但他目前只想「獲得說明」、「各退一步」
: 表示他其實也沒有十足把握
不過現在的重點還是這300萬 到底是指季外薪資 還是指全年
但看這300萬的金額 還有搬出聯盟規章 應該是指全年吧?
所以大膽假設 要是小g只是要回季外的薪資那還有機會
但要是全年應該沒機會
: 5.拖這麼晚才講 也是有一點點啟人疑竇 但只有一點點
: 因為林恩宇之前寄人籬下 敢怒不敢言也是情有可原的
: 不過 也正因為拖這麼晚 相關證據可能都已經滅失了
: 所以情況也是不利於林恩宇的
: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1-10 01:50:00
只要隔年有重簽或者任何形式可以認定為同意 他根本就沒機會
作者: xWadex (閃電俠)   2014-01-10 01:51:00
同意過了還要繼續要..法律不見得對小雞有利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4-01-10 01:53:00
還是要打啊,不打怎麼知道?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1-10 01:55:00
看起來不想打阿 只想了解一下XD 不然仲裁就仲裁 一翻兩瞪眼也不錯 最好是鬧到中信出來說這條我概括承受XD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4-01-10 01:56:00
法院老早指出中職仲裁委員會不合法最好鬧到法院上啦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1-10 01:59:00
組成不合法就想辦法讓他合法 而且都10年前了 搞不好規章已改不然假球案法院幹嘛還委託仲裁委員會做鑑定
作者: bigsun0709 (大太陽)   2014-01-10 02:01:00
有打有機會 沒打就注定300萬放水流 想也知道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4-01-10 02:12:00
所謂的組成不合法是指他的仲裁結果沒有仲裁法/訴訟法上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4-01-10 02:13:00
等同於判決之效力,但雙方是否願意同意做為私法上合意
作者: AhUtopian (It's my Life)   2014-01-10 02:14:00
基礎或參考,則無不可。但輸的那方如沒有法定效力通常會不服也是人之常情,結論還是沒有用。
作者: hhgot (ogison)   2014-01-10 02:17:00
有傷難免只是不知道回來投個兩場就說要開刀,小曹帶傷回來也是每個禮拜吃止痛藥先發快撐完整個球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