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以為這事跟前陣子低收入家庭買到
凶宅沒法貸款只得認賠的新聞有點像
就法律面來看沒人有錯:
1. 法律沒規定法院法拍資料要提示是否為凶宅
2. 銀行不貸款給凶宅是銀行的自由,也沒違法
3. 單親媽拍下凶宅前自己沒去探聽 怨不得別人
1、2同小雞在簽約前沒有告知洪老自己是否有傷的義務
3 同洪老在簽約前沒有強制小雞體檢的行為
不過兩件事在鄉民間顯然有截然不同的反應
一件是講求道義、同情
一件是講究法律野球
建議洪老與小雞 這事要解決很簡單
誰先找到古美門誰就贏惹 決鬥吧。
※ 引述《EEERRIICC (魯蛇觀止)》之銘言:
: 我想這個議題只從一個面向來看是比較不公平的
: 以下採各人稱思考
: 支持雞哥的人:
: 洪老跟人家簽了合約 降半薪已是獨步全球
: 現在還被爆料積欠人家雞哥薪水 法律上洪老八成會敗訴
: 所以我們要支持雞哥把積欠的薪水討回來
: 而且你說小雞帶傷還簽約
: 那當初沒有體檢難道也要怪小雞嗎
: 洪老自己做事不謹慎 還妄想球員共體時艱
: 現在球隊也賣了 球員翻臉不認當年口頭約定 也只是剛好而已
: 呵呵 自認倒楣吧
: 支持洪老的人:
: 小雞帶傷騙了一張合約 月薪29萬
: 結果只投了兩場就去養傷 合計9.2局 6.51防禦率
: 洪老情義相挺 降半薪(14.5萬)讓你偷 還用10萬月薪讓你養了2011一整年的傷
: 結果2012小雞復出 只投了一場5局 就回去FB發動態了(月薪7萬)
: 2013是小雞加盟兄弟以來最有貢獻的一年
: 85.2局 8勝5敗 3.88防禦率
: 好吧來粗估一下
: 2010年1月中旬簽約 從2月開始算到4月 然後半薪到年底
: 3*29 + 8*14.5 = 203
: 2011 10萬月薪 2012 7萬月薪 2013 11萬月薪
: 12*10 = 120 12*7 = 84 12*11 = 132
: 總計 539萬
: 扣掉現在追討積欠的300萬 539-300 = 239 (粗估!! 粗估!!)
: 四年實領239萬好了
: 貢獻度呢 100.1局 9勝
: 平均一年 25局 2.25勝
: 大概跟一個8月從小聯盟拉上來major觀光的RP差不多
: 說實在的 前三年已經偷很大了....
: 結論:
: 大家都說洪老是慣老闆
: 其實雞哥也是名符其實的薪水大倫
: 法律上洪老贏的機率很低
: 不過雞哥以前一直不說 事後才這樣搞
: 說真的...跟洪老欠薪一樣難看
: 一個帶傷無法投球的人 不知道簽下合約那一刻心裡有多爽快
: 蠻期待
: 到底洪老會成變法院認證的慣老板
: 還是小雞會變法院認證的薪水大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