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雞憨雞這兩件事情 來討論球員工會
台灣棒球會落後 球員生活的種種爭議不斷
我認為也和球員工會的草創和不專業有關
勞資爭議 球員福利和照顧
應該都是球員工會要去關注的議題
但這些是常不見球員工會跳出來講話
然後很多事最後訴諸法律 仲裁 偏偏這些事台灣的法官又更不懂了
球員退休後生活過的不順利是常見的事
好一點的能當教練 只有受到球對財團關愛 或真正很有實力的選手
才有機會留在職棒圈當教練
一般基層教練也是過得很辛苦的
不然耳聞最多的就是退休後去賣小吃
在更辛苦一點的還有很多只能做做粗工
我認為或許工會應該多照顧退休球員
台灣藝人的演藝工會就都有在做這些事
至於球員的勞資爭議 工會更是應該義不容辭第一時間跳出來才對的啊
球員和球團的合約 應該要有什麼最基本的保障
違約的處理 工會應該訂立規則
工會的目的 就是要集結會員的力量 去向資方抗衡的啊
包括提供必要的法律扶助 幫助出律師費之類的
大家常常在罵我們的工會理事長閒閒沒事做 遇事不出聲
我認為要認真搞好球員工會不是簡單的事 更是吃力不討好
工會幹部或理事長 不應該全由現役球員來做
工會是為了要做球員的後盾 讓球員只需要安心的打球
工會需要很多專業的人才
聘請專業人士 如律師或是學歷不錯的退役球員都是不錯的選擇
至於金費怎麼來 除了會費
為了工會能更壯大更專業 能做更多事
舉個例子 如從入會球員必須提撥薪水5% 做為工會運作費用
如果工會 能夠真真做事 位球員謀福利 甚至照顧球員退休生活
我相信多貢獻金費 當作是位生涯多買的保障 球員也不會不願意
我相信一定還有很多方法可以讓工會做得更好
做近球員爭議問題多 提出一點淺見 和大家討論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