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只說過全場都主場的主張
我也率先提出「兄弟」是一般性名詞
可以直接拿來當作球團名稱
因為兄弟不是為了公司特別想出的專有名字
為了延續球隊精神可以沿用兄弟的名字
看來各球團都有在看我的文章
而且都採用了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這我早就講過了
: 可見lamigo有看PTT,而且有看到我的貼文
: 當初還有人噓我,現在證明我是對的
: 包括聯盟應該至少要有六隊
: 而且要經營固定主場,不要在全國主場了
: 北基宜人口多可以放兩隊,其餘的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各一隊
: 剛好六隊
: 還有廣告應該設計得整齊一點,外野不要再掛帆布廣告了
: 既然包下全季主場了,廣告就應該比照大聯盟一樣,直接印在牆上
: 篇幅放大,並且要注重設計感
: 否則帆布皺巴巴的,而且篇幅小李小氣的,很醜
: 希望聯盟能盡快增加球隊並且強制規定主場經營
: 否則連棒球沙漠-澳洲都比台灣好了,這樣可以嗎
: lamigo已經在經營主場了就可以在2014球季就率先改善球場廣告
: 當聯盟的領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