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鼠法庭」(Kangaroo Court)主要是指非法私設的法庭或是不公平審判。雖然袋鼠是澳
洲特有的動物,但是該名詞卻是來自19世紀美國,當時尚未受到法律管轄到的西部邊境,
邊境區人民常用一些臨時設立的法庭來調解爭議。之後監獄裡老囚犯集結私設公堂霸凌新
囚犯,也被稱做袋鼠法庭。
到現代,袋鼠法庭一詞被用在部份國家中的法庭沒有獲得貫徹,因為袋鼠是可以自由選擇
育兒袋內的小袋鼠,因此用來形容法律就像是袋鼠育兒袋內的小袋鼠受人操弄。
後來袋鼠法庭變成了美國職棒球隊,在休息室內常玩的遊戲,球員將隊友不良行為的時間
、內容寫在紙條,投進球隊準備好的紙箱,球隊擇期找2~3名資深球員擔任法官,宣讀舉
發內容,也給被舉發球員申訴的機會,再讓法官決定該球員是否有罪。
雖說是要球員匿名舉發隊友間平時的不良行為,但實際上處分很輕微,純粹是讓球員在練
球之餘增添一些趣味性。(楊逸民/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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