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ss (132123)》之銘言:
: 郭泰源語錄
: 82.“誰說不准去酒店!自己花錢不行嗎!如果不行,哪有私生活可言!”,
: 記者問到去酒店的看法時,郭總的回應...
: → OLM:領高薪受眾人注目的球員要有身為公眾人物的自覺 畢竟你是很多 01/25 02:26
: → OLM:小朋友的偶像 如果私底下搞些五四三 等於就是跟小朋友說只要 01/25 02:26
: → OLM:把球打好 其他方面只要不違法都無所謂 01/25 02:28
: → OLM:如果球員覺得個人形象不重要 那也要看球團接受度如何 01/25 02:29
: → OLM:有些球團覺得成績好就好 有些球團覺得形象也很重要 01/25 02:31
只要沒有違法,球員的私生活也沒有影響到在場上的表現,職業運動員在場外抽煙、
喝酒、嚼檳榔或泡妞,其實也是他們自己生活上的事情而已。
雖然棒球場不等於籃球場,但同為頂尖運動員的Charles Barkley是這麼說的:
「我不是個模範生,我的工作不是當個模範生,我的工作是在籃球場上『肆虐』。父
母們才該為孩子建立榜樣,不能因為我可以灌籃,就要我負責帶你們的小孩。」
真正影響小孩成長過程最大的,絕對是父母而不是遠在天邊的偶像,棒球選手該做的
是把場上的工作做好,在台灣因為假球陰影的因素,可能還要加上不能隨便跟不明人
士接觸,像是前面郭泰源說的部份可能容易讓球員自己陷入不利的狀態。至於對方要
交幾個女朋友,會不會貪好杯中物,只要不影響場上正職的表現,又有什麼特別需要
比一般人道德要求還高的呢?
台灣做為娛樂圈的偶像都不會要求是道德上的聖人了,為什麼對於職棒球員的要求,
卻像是在要求一位完人一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