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郭:私生活嚴謹 簽大約關鍵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01-25 03:08:53
※ 引述《pross (132123)》之銘言:
: 郭泰源語錄
: 82.“誰說不准去酒店!自己花錢不行嗎!如果不行,哪有私生活可言!”,
: 記者問到去酒店的看法時,郭總的回應...
: → OLM:領高薪受眾人注目的球員要有身為公眾人物的自覺 畢竟你是很多 01/25 02:26
: → OLM:小朋友的偶像 如果私底下搞些五四三 等於就是跟小朋友說只要 01/25 02:26
: → OLM:把球打好 其他方面只要不違法都無所謂 01/25 02:28
: → OLM:如果球員覺得個人形象不重要 那也要看球團接受度如何 01/25 02:29
: → OLM:有些球團覺得成績好就好 有些球團覺得形象也很重要 01/25 02:31
只要沒有違法,球員的私生活也沒有影響到在場上的表現,職業運動員在場外抽煙、
喝酒、嚼檳榔或泡妞,其實也是他們自己生活上的事情而已。
雖然棒球場不等於籃球場,但同為頂尖運動員的Charles Barkley是這麼說的:
「我不是個模範生,我的工作不是當個模範生,我的工作是在籃球場上『肆虐』。父
母們才該為孩子建立榜樣,不能因為我可以灌籃,就要我負責帶你們的小孩。」
真正影響小孩成長過程最大的,絕對是父母而不是遠在天邊的偶像,棒球選手該做的
是把場上的工作做好,在台灣因為假球陰影的因素,可能還要加上不能隨便跟不明人
士接觸,像是前面郭泰源說的部份可能容易讓球員自己陷入不利的狀態。至於對方要
交幾個女朋友,會不會貪好杯中物,只要不影響場上正職的表現,又有什麼特別需要
比一般人道德要求還高的呢?
台灣做為娛樂圈的偶像都不會要求是道德上的聖人了,為什麼對於職棒球員的要求,
卻像是在要求一位完人一般呢?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1-25 03:13:00
公眾人物的形象問題
作者: Grashof (Type)   2014-01-25 03:25:00
更麻煩的是何謂"好的私生活"?要如何定義?
作者: Grashof (Type)   2014-01-25 03:26:00
如果場下玩五六個女人但每個都知情同意,這是好或不好?
作者: Grashof (Type)   2014-01-25 03:27:00
場上表現都夠球員煩惱了,現在還要求床上表現豈不更干擾?
作者: ssyykkbb (sykb)   2014-01-25 04:20:00
如果不在意自身形象 請便
作者: afa1919 (家洛)   2014-01-25 04:30:00
形象是還好 很多是玩太兇影響表現吧 明明可以打得更好的
作者: blakespring ( ‵▽′)╮☆(__ __||)   2014-01-25 04:50:00
一直覺得「公眾人物的形象問題」是被衛道人士弄出的
作者: blakespring ( ‵▽′)╮☆(__ __||)   2014-01-25 04:52:00
假議題 非得把檯面上都搞得是聖人賢人不可
作者: dg790907 (Oscar)   2014-01-25 05:17:00
職棒球員已經被弄到比藝人還要更高道德標準了
作者: CMC677 (Es muss sein.)   2014-01-25 06:38:00
中肯 職業球員只要清白打球即可
作者: mailismine (心的方向)   2014-01-25 07:29:00
依你的說法,小曹也沒違法呀,一堆人不就雙重標準
作者: clark4124 (Clark熊)   2014-01-25 07:55:00
小曹是接受 XX 招待 不能相比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1-25 08:00:00
組頭:我是好人 都請免費的 無所求好嗎 你說對不?
作者: PayKuo (柚子)   2014-01-25 08:03:00
巴克利說得很好啊
作者: ufoon (屌)   2014-01-25 08:20:00
還 蠻 屌 的 屌 爆 了
作者: sdiaa (桂綸鎂)   2014-01-25 09:05:00
巴克利雖然中肯 但是講完被主流媒體電到翻掉 XD這個世界不允許人家說真話的...
作者: homochi777 (巴提斯塔)   2014-01-25 09:54:00
台灣的球員很可憐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4-01-25 10:24:00
推最後一段 藝人打人跟吸毒品都還能復出 這容忍度實在有夠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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