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4-01-29 15:03:222014.1.29 聯合晚報
記者陳宛晶/台北報導
自由之身實際體驗一遭後,「周董」周思齊更感受自由球員制度的不完善,儘管憑藉
著FA資格,讓他順利跨進「50萬俱樂部」,但他也說:「制度真的還有進步空間。」
周思齊在去年11月5日申請成為自由球員,等了5天,其他球隊的報價上門,這才讓他
鬆了一口氣,儘管身為一線球星,但礙於轉隊費840萬(年薪的2.5倍),讓他也曾擔
心其他球隊是否卻步。
其他隊伍提出的報價,受限於這筆金額,追加喊價的空間有限,最初提出的價碼幾乎
已是評估轉隊費和合約總額後,球團願意承受的上限。
開價延攬「周董」的三隊裡,中信兄弟最晚接觸,但一旦喊出優於另外兩隊的價碼後
,幾乎已是大勢底定,喊不上去,各隊只能摸摸鼻子抽手;2010年推動自由球員制度
後,共有三人申請,彭政閔、陽建福、周思齊全數續留母隊。
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卻又不是完全的自由,這是中職現行制度中難解之處,球員轉隊
還得先要有球團付出轉隊費,這是對於母隊優先續約的保障,但方法很多,不一定要
靠錢才能解決。
想〝挑戰自由〞 歡迎來討教
MLB讓母隊在世界大賽結束5天內保有單獨協商權; NBA在每年7月1日自由市場開市之
前,各隊不能與自由球員接洽,只有母隊能與球員接觸談約,都是保障原球隊優先留
住球員的作法。
從小就是象迷的「周董」,順利簽下優渥合約留在母隊,象隊也留下這位看板球星,
堪稱皆大歡喜,但回顧過程,周思齊仍說:「經紀人和自由球員制度是大勢所趨」,
也歡迎任何有意「挑戰自由」的球員向他諮詢。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8457855.shtml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3-01-29 15:03:00草創
作者:
q224222 (風æµåŠ)
2014-01-29 15:05:00周董願意發聲 給推!反觀某一哥?
作者: lawrencehfp (鼬) 2014-01-29 15:08:00
事實上就是酸民力捧的邪惡帝國花不起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1-29 15:13:0012/31日以前轉隊費2.5倍 也是保障母隊的續約權怎不講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01-29 15:15:00還有幫資方發聲
作者:
krjr24 (小K)
2014-01-29 15:19:00某一哥:
作者:
LaBoLa (滾來滾去!!!)
2014-01-29 15:32:00各種酸恰推文又來囉
作者:
nic789 (nic)
2014-01-29 15:45:00大家不要急,時機到了恰恰就出聲了。
牛象都有球員當過理事長 該換猿或獅推代表出任理事長
作者:
hergan (Q.E.D)
2014-01-29 15:55:00工會也該運作了
作者: revit (revit) 2014-01-29 15:57:00
不爽不要打,反正才四隊而已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4-01-29 16:04:00韓職的轉隊費比中職更高.人家還是照樣玩的起來阿
作者: Mite 2014-01-29 16:37:00
拿肥約說這種話根本沒說服力(  ̄ c ̄)y▂ξ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01-29 16:41:00
日職領先全世界
作者: s2101001 (XDrz) 2014-01-29 16:47:00
會長:目(ㄩㄥˇ)前(ㄩㄢˇ)時機不對
作者:
sandyweill (同花打不打得過full hous)
2014-01-29 17:23:00反觀某位 100/100的成員
作者:
lmja 2014-01-29 17:24:00最強資方打者表示: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4-01-29 18:03:00跟阿福.恰恰不同.周董這次是第一次母隊拖到隔年轉隊費減半相較前兩位宣告FA後快速簽下,這次感覺球團完全不怕周董跑掉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4-01-29 18:05:00當然啦,既然球員意願如此,合約也沒虧待,那沒啥好酸的....
作者:
hergan (Q.E.D)
2014-01-29 18:06:00統一出價不高 EDA年限3年 這些狀況下周選擇等待聆聽中信報價再選正常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4-01-29 18:08:00球團誠意問題..像當初阿福.恰恰一FA,球團根本不敢慢慢摸啊
作者:
HtoO2 (深藍色)
2014-01-29 18:10:00問題應該是在 既然已經是"自由球員" 就不應該隸屬原球隊
作者:
HtoO2 (深藍色)
2014-01-29 18:11:00要付轉隊費(合約走完了阿) 頂多就是保障幾天的優先談約權
作者:
HtoO2 (深藍色)
2014-01-29 18:12:00球員如果對自己身價有信心也可不與原球隊續約 投入自由市場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4-01-29 18:15:00贊成優先談約權.母隊想留人也能展現誠意讓球員盡早安心
作者: unformat (你們這些失戀的笨蛋) 2014-01-29 18:16:00
要有補償選秀啦 不然就是轉隊費 很公平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4-01-29 18:17:00至於轉隊費我覺得還好,但是FA年限真的有降低的空間
作者:
hergan (Q.E.D)
2014-01-29 19:29:00反正就是模仿韓職來的FA 改進方式可循日本FA方向變化去調整
作者:
AirLee (不屑雞雞隊)
2014-01-30 00:03:00轉隊費有廢除的必要性,球員才能得利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1-30 00:08:00轉隊費不宜廢除 但是可以考慮改成比照簽約金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4-01-30 00:09:00這樣球員進來就容易獲得高一點以免以後養大了被隨便挖走比方12/31日前轉隊費是簽約金的2.5倍 隔年變成1.5倍之類
作者:
zerola (zerola)
2014-01-30 08:36:00相信鎮神!
啥?你說美國也有補償選秀? 我們想要領先世界不行喔?我們自由球員應該改成完全無償啊,領先老美100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