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五其實還是其次
為何需要用到規則五? 個人認為是以下兩點
1.讓有需要的球隊選能選材 提供選手發揮的空間 也讓各隊戰力平均
2.提供選手轉隊的機會
第一點沒共識可以慢慢解決
但比較納悶的是第二點
選手簽約搞得在簽賣身契
以小聯盟來講 一簽也是六年
一定年限後 你沒被放入40人保護名單 基本上有能力就會受益規則五
六年後 你沒換約動作 就自動釋出 球員可以自行找下一個有機會上大聯盟的新東家
但在中職來看 選手一簽約就等於賣身契 球團要冰你在二軍一輩子 你也逃不了
頂多只有不爽不要打 可以離隊不能轉隊
既然規則五還要談 那能不能先將合約年限訂出來 而不是賣身契?
※ 引述《zzyyxx77 (中華台北巨砲-陳金鋒)》之銘言:
: 【聯合報╱記者婁靖平/台北報導】
: 2014.02.07 03:29 am
: 大聯盟的「規則5」選秀,在中職實施的難度不低,但聯盟也有討論聲音出現,是否需要
: 制定類似辦法,避免好手遭到埋沒。
: 「規則5」選秀(Rule 5 Draft)是大聯盟的特殊制度;滿19歲簽約的球員在歷經4個球季
: 後,所屬球隊必須將其放進40名單內,若未放進,其餘球隊便可依規定選走。
: 這個制度的設置,是為了避免優秀年輕球員被埋沒在小聯盟;台灣旅美左投王維中就因此
: 受惠,去年被釀酒人隊以「規則5」選秀指名帶回,本季有機會登上大聯盟。
: 「規則5」選秀的規範完善,選走球員的球隊,必須支付5萬美元(約台幣151萬元)給該
: 球員的母隊,但隔年必須整季放在25人名單達90天以上,若未依規定登錄,需將球員送回
: 母隊,並可拿回2.5萬美元。
: 這個制度不但可以讓年輕好手有出頭機會,對於母隊也有補償性質的保障,而透過「規則
: 5」吸收球員的球隊,也必須遵守限制,避免惡性挖角的狀況出現。
: 大聯盟球隊多,加上小聯盟的培育體系,人才之多自然不在話下,所以才設置特別制度,
: 但中職是否需要跟隨潮流,正反意見都有。
: 若要制定類似的特別選秀制度,對於各球團的保障勢必不能忽略,不過現階段也僅止於討
: 論而已,何時才是推動的成熟時機,還需要觀察。
: 【2014/02/07 聯合報】@ http://udn.com/
: 全文網址: 中職/規則5選秀 引進須等時機 | 棒球 | 運動大聯盟 | 聯合新聞網
: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8469031.shtml#ixzz2sbcTpQ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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