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中發現對於球隊數大家很多不同的意見
其實.....小弟我很久前就有個想法
6隊就可以分兩個聯盟了阿....
3個一聯盟
每周就是聯盟內兩隊打另一對打交流戰
這樣可以達到聯盟內對戰次數大於對另一聯盟
聯盟可以照地域分南北減少通車
總冠軍由兩聯盟的第一名爭取
資格直接看戰績(打單一球季140場不分上下)
同聯盟每隊打40場 跨聯盟每隊20
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就是選秀!!
球員報名選秀可以選擇報名南還是北
就是說兩聯盟的選秀是分開的
如果報名北聯盟的話要等北聯盟都選完放棄後另一聯盟才可以選這樣
這選秀制度可以讓球團不至於亂搞太嚴重.....
各位覺得有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