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11111zz (沐竹)》之銘言:
: 中國時報 陳志祥/特稿 2014年02月25日 04:10
: 中職聯盟無視體育署打造之「職棒球員條款」保險理賠內容,堅持片面認定亞運為二級賽
: 事,拒絕接受徵召參與九月仁川亞運棒球賽;此等視國家榮譽於不顧之行徑,豈真是中職
: 球員所願為?中職聯盟實不宜也不該一意孤行!
: 體育署委請產險公司設計之「職棒球員條款」保險理賠內容,已盡全力滿足中職球員工會
: 所提4項要求。不要忘記,「短暫失能」險是中職球團不合理扣薪制度下的產物,任何其
: 他運動單項可曾開口要求同樣待遇?
: 中職此前曾一再強調─尊重工會訴求,然體育署為其「量身打造」後又不買單,簡直把體
: 育署「莊孝維」,更欠國人一個解釋。
: 中職聯盟既如此強調重視球員權益,為何職棒打了24年,從未聽聞聯盟曾向任何球團提出
: 過應替各隊所屬球員投保之要求?事實上,真正見諸媒體報導的,反倒是在球員受傷、低
: 潮,或降入二軍後所遭遇的「扣薪懲罰」新聞。
: 聯盟過去24年來該做卻不曾做過的事,非要等到今天國家需要徵召中職球員之際,才來高
: 調爭取球員權益?
: 此外,中職可以剝奪球員參加亞運的權益嗎?統一獅陳鏞基說,這是為國爭光的機會,不
: 打很可惜;去年經典賽隊長彭政閔則說,國際賽能讓球員開眼界,到國際舞台多學習,每
: 次都讓他成長很多。
: 事實上,以亞洲棒球的實力版圖,參加亞運國光獎金幾乎是90萬元起跳(銅牌),奪金則
: 是300萬,未必遜於薪水,保險更是中職球團未提供的保障。中職要替球員爭權益,這不
: 就是聯盟該替球員爭取的「權」與「利」嗎?。
: 根據「振興棒球計畫」的分級,亞運是一級賽事。這是中職在2009年爆發最大涉賭案,瀕
: 臨解散危機並高喊「政府救職棒」時,迫使體委會出手協助的決議之一。當時球團大拿補
: 助款,個個沒有異議,聯盟爭取大型賽事補助金主管單位也從未說「不」。
: 而今,中職收入大增後,即片面認定亞運是二級賽會,「這不是過河拆橋、什麼才是過河
: 拆橋?」
: 中職的高姿態,是完全忽視政府長年所投入之資源。出此重拳之際,最好是未來的經營也
: 能一肩扛起,一切自力更生,從此不要再用到納稅人的錢來為其挹注。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225000890-260111
一直有個疑問 記得09年WBC有兩隻球隊不放人打
年底6隻球隊變4隊 加上08年奧運輸中國
日本轉播單位也只能一直TAKE林威助
對中國的時候根本就跟看中日大戰一樣抖
照理說WBC應該一直以來都要是一級賽事
當時蚌邪好像也沒說什麼 中職好像也沒把握扭轉情勢
只是那時候的條件不太一樣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