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11111zz (嘿嘿嘿)》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BaseballNEWS 看板 #1J4fstsb ]
: 作者: tjbulls () 看板: BaseballNEWS
: 標題: [痞客邦] 一定要改變的讓渡制度
: 時間: Sun Mar 2 10:55:48 2014
: 本篇文章引用自【肯米的棒球天空】
: 文:肯米
: 在中華職棒最近一年進步不少的情況下,包括尼洛條款等對球員不公平的事情已經逐
: 漸減少,但還是有少數對球員極度不公平的事件還是會出現,像是當初因為張家浩個
: 人引退後,進而轉到La New打球而延伸出來的讓渡條款,在2009年郭勇志季中遭
: 到興農牛讓渡,去年季中的余賢明也是任意引退後,目前已經轉到業餘威達繼續打球
: ,而今年一月成為任意引退選手的沈福仁也因為無法回到原球隊,已經轉至台南市成
: 棒隊,這種變相封殺的制度,已經不合時宜。
這作者搞錯了,讓渡制度早就改了
余賢明當初可是希望被讓渡的
因為現在被讓渡後,若5天內沒有球團撿去,原球團也不收回
則該球季不能再上場,但下個球季開始就變成完全自由球員
但義大不讓渡他,也不交易他,也不放他上一軍
由於現在規定FA需要「一軍年資」
因此儘管余賢明其實也差沒多久就能有FA
但上不了一軍的結果,使得他的FA期滿日子遙遙無期
不得以只能選則最後手段任意引退才能離開義大
((他有將近八年年資了,再一年多就能有FA,
但2013年半個球季都上不了一軍,只好選擇走人)
任意引退條款原本是防止球員藉由退休手段離開原球團
卻趁機跳槽到另一個球團而設立
但在余賢明這個例子,卻成了球團封殺球員的手段
既然當初張家浩因為假裝退休離開興農,卻跑去LANEW復出
讓球團覺得被耍了,而聯盟立即生出一個任意引退制度的防堵條款
那麼在有球團利用此條款行不合理的作法壓榨球員時
聯盟方面自然有義務提出配套措施來改善這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