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臉書上的緯來信徒

作者: losel   2014-03-17 00:26:00
※ 引述《smartanko (誰能比我寬)》之銘言:
: 話說我其實沒有預設立場,只要哪家得標我就看哪家,
: 就算只有MOD播我也會花錢另外訂閱
: 別把我歸類成緯來粉、民視粉還是甚麼CPBLTV粉
: 但臉書上某些不太理性緯來粉會不會太多?
: (不是全部的緯來粉都不理智,而是其中一大部分)
: 而且很多都出社會老大不小了,應該懂商業邏輯
: 聲援的理由卻還是令人噴飯
: 常看到幾個奇怪的理由如下:
說真的我也覺得中職很不厚道,去年的職棒熱潮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WBC
讓很多人的棒球熱情再度被點燃,這應該沒有人能否認這一點。
那緯來作弊,喔,打太快打錯,是緯來體育台在WBC中對中華隊的幫助很大,
因為陽耀勳出戰韓國時手指破皮血染球褲,中華隊球員、教練沒有一個人發現,
緯來作弊,喔,又打錯了,緯來體育台的導播違反WBC規則叫靠近中華隊休息室
的攝影師轉達給教練團,這才把陽耀勳換下來。
一定會有人說最後還是中華隊去日本啊,我只能說球是圓的,那時候如果沒把
陽換下來不知道會多刺激,或是去檢舉中華隊違反規則,我看日本也不用去了
什麼賽後敬禮圓陣的秘密也沒了,說不定還會被禁賽。
光這一點就應該讓緯來再幫中職轉播一年,至少國際賽一定要讓緯來轉播,
不然以後沒人可以幫忙通風報信給教練團。
這是我唯一可以支持緯來的理由
作者: qw6789q (李小龍)   2014-03-17 00:27:00
但去年季中 版上許多大大被緯來追殺
作者: losel   2014-03-17 00:28:00
被追殺是正常的,那是法律問題。著作權法就擺在那邊
作者: Bihrava (bihrava)   2014-03-17 00:28:00
被追殺是基於 情理法 哪一點啊..
作者: losel   2014-03-17 00:29:00
不能因為這樣就把影片分享合理正當化,而且他們還都放廣告在
作者: tempoyo (張tempo)   2014-03-17 00:31:00
這點倒是挺感人的
作者: oceanman0704   2014-03-17 00:32:00
為啥緯來跟通風報信有關= =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03-17 00:36:00
緯來有沒有權利殺掉那些影片都還有爭議,記得好像還有球隊的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03-17 00:37:00
頻道也有影響之類的?有點忘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0:37:00
中職官方水管曾被誤殺過一次
作者: MrChief (超幾樸賽亞人)   2014-03-17 00:39:00
影片的所有權是聯盟還是緯來??
作者: shinichi (野孩子)   2014-03-17 00:40:00
不是聽說緯來抓水管比較正當的理由是用商標權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03-17 00:40:00
違法還可以說這麼大聲 也不簡單
作者: kaiohsu (江田島平八)   2014-03-17 00:41:00
棒球的故事用爽爽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03-17 00:41:00
緯來拍的影片版權 好像是緯來的啊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0:41:00
http://0rz.tw/YAJn5 相關連結
作者: shinichi (野孩子)   2014-03-17 00:41:00
之前不是有人節錄會長說詞 中職根本不知抓水管的事情
作者: shinichi (野孩子)   2014-03-17 00:42:00
未來是有轉播權 但轉播過後影片所有是歸聯盟的緯來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3-17 00:43:00
緯來拍攝版權可能在緯來 但內容都是聯盟提供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03-17 00:43:00
那些都緯來的啦 怎麼可能是聯盟的
作者: shinichi (野孩子)   2014-03-17 00:44:00
不過要不是緯來這個舉動 我想CPBL TV今年都還不會出現呢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3-17 00:44:00
另一個問題點是 這些轉播應該是聯盟"授權"緯來拍攝那版權應該歸聯盟才是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0:44:00
最近棒球的故事也很少有中職的相關畫面了, 幾乎轉到國際賽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03-17 00:45:00
聯盟這平台 無疑是在踢MP一腳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0:45:00
和青少棒之類的來做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3-17 00:45:00
以這說法版權有可能是聯盟的
作者: shinichi (野孩子)   2014-03-17 00:45:00
是聯盟讓緯來拍攝 影片版權怎麼會是歸緯來 所有權是聯盟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03-17 00:47:00
不過MP開季沒找到錄製單位 cpbl.tv 也是一樣開天窗
作者: kaiohsu (江田島平八)   2014-03-17 00:48:00
即使MP沒標也是會用這cpbl tv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03-17 00:49:00
開機沒錄製單位 聯盟平台哪來訊號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4-03-17 00:49:00
沒找到另一個錄製端的話一日雙賽會開天窗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0:49:00
如果回歸到去年的緯來製播, CPBL TV 就會和去年在 水管用同樣的方式放轉播畫面了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03-17 00:50:00
現在熱身賽 就只有民視在拍 訊號都民視的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4-03-17 00:50:00
因為FTV如果沒有意外的話會履行96場錄製端擔當的合約現在就看誰來吃剩下的144場製播端擔當,VL? φ(._. )>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03-17 00:51:00
96這數據哪來的 ~"~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4-03-17 00:53:00
哪來的?FTV製播組人員現場私下透露的啊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0:54:00
合約內容可以隨意透露?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03-17 00:55:00
那緯來應該就可能不會全播了 想一手包的想法沒變的話
作者: wahaha23 (請勿拍打餵食)   2014-03-17 00:55:00
民視只錄製不轉播嗎?
作者: qw6789q (李小龍)   2014-03-17 00:55:00
我沒說 上船影片合法阿 好幾年前都在傳了 怎麼去年才在追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4-03-17 00:56:00
汝忘了余之容顏了嗎,拎北油熊耶(喂)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0:56:00
96 場, 一日 6 場比賽, 16 週一週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4-03-17 00:57:00
96場據悉是一日雙賽的其中一場累計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0:58:00
就是二, 三, 四 各一場, 五六日這三天每天各一場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4-03-17 00:59:00
不,是專注在週四至週日的雙賽其中一場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0:59:00
忘記星期四也是一日兩場, 所以也是其中一場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1:00:00
這我知道, 就像去年愛爾達星期四到日也只能每天各播其中一場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1:01:00
錄製同理, 所以變成這四天的另一地賽事會沒第二組錄製單位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1:02:00
所以一週錄製四場 (四~日), 24 週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4-03-17 01:06:00
哦對了,以上資訊雖然可能性不小但未經證實,如有雷同之
作者: u1302094 (( ′▽`)-oâ–ˆ)   2014-03-17 01:07:00
處小弟只能說最近睡眠品質不好夢到的東西竟然都實現了XD-如果沒成真的話也請別太責怪,天曉得VL會不會插隊成功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1:11:00
我只是隨便算算而已, 如果真的算中純屬巧合 XD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4-03-17 01:12:00
我只要這禮拜知道有線電視誰會轉就好了, 星期六根本看不到電視, 手機雖然可以看不過網路沒吃到飽不想開 3G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14:00
拍攝是一種創作,影片的剪接畫面的轉換都是一種有精神力創造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16:00
的作品,這些攝影著作的著作權確切來說是攝影師跟導播的,但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19:00
他們跟緯來的僱傭關係使這些著作權直接歸屬緯來,至於聯盟擁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20:00
有比賽的版權,到底是那個權利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說明一下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22:00
聯盟擁有的權利應該不屬於智財的一種,但可以確定的是聯盟應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23:00
這都是看約怎麼簽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24:00
該可以限制緯來不得轉賣畫面給第三者,對他的散佈權有一定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24:00
怎麼會沒有 職棒比賽本身就是一種表演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25:00
限制,但由緯來製播的攝影著作緯來有著作權是毋庸置疑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27:00
那可不一定喔....聯盟也可以約定由CPBL有著作權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27:00
k大的意思是?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28:00
著作權法在創作完成前是可以約定著作權人的連人格權都可以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29:00
當然聯盟可以約定攝影著作的著作權屬於聯盟,但從緯來抄水管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29:00
如果已經完成就不能再改約定人格權但是可以約定財產權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30:00
如果抄的是有緯來LOGO在上面的 並不一定是著作權喔....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30:00
的動作來看應該沒有這樣約定。我的疑問是k大說比賽是種表演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31:00
的意思是?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32:00
智財這方面的確很複雜,多數還是由雙方約定為准,直接抄有Log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33:00
表演本身就是一種創作當然有著作權....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34:00
o的畫面,主張商標權對法務來說是最省事的。
作者: losel   2014-03-17 01:35:00
那數據適用相同道理嗎?因為我看卡好大的數據是他自己整理過的,所以受智財的保護嗎?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36:00
數據整理跟電話簿類似 你的編排要能夠有創作性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36:00
但運動賽事可以算表演嗎?沒有人用精神力去創造一場球賽吧?
作者: losel   2014-03-17 01:36:00
棒球,籃球數據到底有沒有智財權呢?如果有那NBA一堆人違法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37:00
如果球賽是場著作那著作權人是球員嗎?
作者: losel   2014-03-17 01:39:00
所以如果我整理落點分析(中職官網沒有)那就具有創作性嗎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39:00
比賽是集體創作但是整個節目會是屬於 球團或聯盟 也是看約定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40:00
如果編排方式有限那麼相同方式的整理不會受到保護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41:00
數據跟証件大頭照有點像,就是大家拍起來都差不多長那樣,沒
作者: losel   2014-03-17 01:41:00
謝謝KAKY大大的講解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41:00
你可以想像一堆人演戲 著作權會屬誰 通常不會是演員...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42:00
有獨創性的話就不受智財保護。謝謝k大我研究一下~~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42:00
但是如果你直接"COPY"數據資料 科科 也不一定沒事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43:00
歌劇、戲劇、音樂劇我都可以理解,但運動賽事有點想不通。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43:00
有創作性 會受保護 是不具創作性或表達方式有限時不受保護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49:00
我不理解的點是我無法想像球賽是創造出來的,沒有人先替球賽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50:00
寫好劇本,投手打者守備球員都無法預測下一秒發生的事,這跟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50:00
就我國法更正一下 智慧財產局曾有函示認為球賽本身與著作無關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52:00
戲劇有劇本的文字著作、配樂的音樂著作、美術著作、攝影著作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52:00
但整個轉播還是一個著作.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53:00
那樣子即席創作或演講豈非無法享有著作權了?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53:00
轉播的部分我了解,感謝k大!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55:00
那是演講者的創造啊,是他腦袋的東西直接表現出來的,所以他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3-17 01:56:00
是有著作權的。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03-17 01:58:00
是了只要有智力創作不限於預先安排好的都可能為創作...
作者: dotZu (良牙)   2014-03-17 02:43:00
所以就說有些人的論點真的純粹是幻想,哪來的踢 MP 一腳聯盟打算走網路串流播放,打算開設 CPBLTV 這老早就決定的事
作者: dotZu (良牙)   2014-03-17 02:44:00
那時候 MP 都還沒有標到轉播權咧。還幻想這是聯盟在踢 MP
作者: dotZu (良牙)   2014-03-17 02:46:00
從時間點來說 CPBLTV 這個決定,在轉播權定案之前就確定了
作者: MinChuan (銓)   2014-03-17 08:53:00
MP跟聯盟的合作,搞不好還有當擋箭牌這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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