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狀況是轉播權只賣給一家
那請問是已經有簽訂條款,這個轉播權就是獨家轉播
還是說轉播權可以多家轉播?
以大聯盟為例,轉播權只要有出錢就可以撥
所以民視和FOX同時播同一場比賽,用各自的球評是很正常的
中職在兩聯盟合併時也曾經年代和緯來共同播出
雖然各有各的場次分配
但是開幕戰 明星賽 總冠軍賽等重要賽事都是兩台聯播
當時甚至分別製播,分別播出,可以同時比較緯來和年代的拍攝和導播
那M公司既然很想賣出去,為何不乾脆同時賣給兩家算了
是有簽訂獨家授權條款嗎?
如果今天博斯和緯來可以各自用各自的人馬在不同的頻道上播出
加上cpbltv
相信不但不會有反彈,還會有終於上太空,鎮神大英明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