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n1990522 (Albert Pujols)》之銘言:
: 客場VS藍鳥
: 7IP 6H 8K 0BB 1HR 3R 2ER ERA 2.57
: 雖然第三球就被震撼教育
: 但整體表現還不賴
: 尤其控球方面相當好
: SFF感覺真的是必殺武器
想請問各位大大
今日田中所丟的後兩分 為何其中一分是非自責分?
記得場上的情況是:
一二壘有人 一人出局 打擊手打出一壘方向滾地球
一壘手接球傳向二壘 而二壘手未接到球造成滿壘的情況
下位打擊者擊出安打 二三壘跑者跑回兩分
小弟我的疑問是:
即便當時二壘手有接到球 那麼頂多二人出局(不考慮雙殺情況)
小弟印象中只要 "確實出局人數"+"未失誤而可以出局的人數" < 3個出局數
那麼後面跑者跑回來的分數依然是自責分
除非是因該失誤而上壘的"打者" 跑回來依舊是非自責分
不知道小弟的印象是否有錯誤?
因為小弟的印象也是打實況野球所學來的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