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一下
分成三部分 女方說法 男方說法 已知可以肯定的事實
起始點
1.因頻頻有球迷到店中詢問曹
女方不勘其擾因而公開兩人已分手
女方並在fb上指控曹種種作為
女方說法
1.曹有小三
2.曹交往後便從身分證得知已婚
3.曹偷走店內資金30萬
總之女方的意思是
店是她開的她跟曹一起經營
然後曹對不起她跟小三跑了還偷走店內一筆錢
已婚身分曹不介意後來也離婚了
她沒有什麼小王
曹用這個理由出來講根本是算舊帳
男方說法
1.經女方老公告知始知女方已婚
2.女方劈腿有小三
3.30萬是還給廠商的貨款 非挪以私用
4.雖是兩人合夥 但女方常不在店內是他在負責
5.分手後店全權由女方取得 是曹吃了虧
曹的說法是兩人合夥開店後
女方有公主病
而且某一天女方老公打電話來才知道原來她已婚還有小孩
女方不但是個玩咖還瞞著他另有除了原本老公之外的男友
拿走的30萬元是店裡欠廠商的貨款
用店裡的資金去償還天經地義
他離開後店全部送給女方
他沒有對不起人
已知可以確定的事實
1.女方主動曝光此事
2.女方跟曹交往前隱瞞已婚身分
交往後曹始知
3.曹取走店內約30萬元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