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篇失分與自責分紀錄的問題感謝大家熱心解答,不過,
我突然想到一個比較複雜的情況,如果情境變成這樣的話:
某場棒球比賽,先發投手甲主投前面7局沒有失分。
第8局被對方第1個打者打出一壘安打之後退場休息,由乙接替投球。
乙先讓第2個打者擊出內野滾地球製造野手選擇,第1個打者在二壘被封殺,
第2個打者上一壘。接著第3個打者打擊時,捕手漏接界外飛球(記錄給失誤),
隨後第3個打者獲得保送,場上變成一人出局一、二壘有跑者,
第4個打者打第1球形成清壘三壘安打,此時成為一人出局三壘有跑者。
在戰術策略下,乙對第5個打者投出故意四壞球保送,
場上變成一人出局一、三壘有跑者,接著由丙上來接替乙投球。
丙面對第6個打者被擊出高飛犧牲打,三壘跑者回本壘得分,
此時二人出局一壘有跑者。第7個打者打擊時,一壘跑者盜二壘成功,
接著還靠捕逸上三壘。第7個打者偷點成內野安打,三壘跑者回本壘得分,
此時二人出局一壘有跑者。最後丙三振第8個打者結束第8局。
問一下,這種狀況在記錄上,甲算失幾分責失幾分?乙算失幾分責失幾分?
丙算失幾分責失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