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幾隊不是重點!
關鍵在於
台灣的企業對於經營球隊是否在追求
對母體企業的效益最大?
球隊對母企業的貢獻就是廣告行銷的效果,
所以母企業對球隊的支出屬於行銷支出。
從全世界來看,
只單看球隊的財務報表,賺錢的機會確實很少。
但如果合併母企業來看,卻是很多。
這可以從各先進國家有很多職業球隊可以得到印證,
因為大家都不是白癡,每個企業都想要賺錢。
絕對不是什麼企業責任,什麼社會公益
只有台灣某些球團會有這種虛偽的目標。
台灣的母企業很奇怪!
每年編一筆預算給球隊運用,
其他的就請自立自強!
說實在的這樣的方式
有點像在交差了事,應付應付。
如果球隊對母企業有廣告效果就謝天謝地,
如果沒有,也是習以為常。
對母企業最大的廣告效果
就是該球隊對母企業所帶來的
「球迷數量和球迷對整個企業的支出」。
要增加球迷的數量,最簡單的作法就是讓一般人進場看球。
國外的作法是讓看球賽
成為人民休假時休閒娛樂的選項之一。
簡單的說就是成為生活的一部份。
國人休假時想到的是旅遊、看電影、唱歌、餐館、看展覽等,
但就沒有看球賽這個選項。
有看球賽這個選項的大都是「死忠球迷」。
要讓看球賽的選項在一般人民的選項裡,
我想不是什麼困難的事。
每個有經營事業的人都知道。
一般人民的家庭結構有
學生、單身、朋友、夫妻、親子、長輩等。
如果這些不同型態的人都可以接受看球這一件事情,
那每場球迷的數量絕對不會小於2萬人。
但現在的情況是
我們在要求球團認養球場,改善球場環境。
各位知道嗎?
我們這樣的要求就好像
去餐館吃飯,
要求它的環境衛生要好這樣子而已!
我們還沒要求色香味俱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