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秀的精神就是要讓墊底球隊優先補強,平衡各隊實力
選秀改到季中之後,就算墊底...也還要爛半個球季才能補新人
有沒有可能一年兩次選秀
以下是無聊的鍵盤構想
*季中選秀:
(1)用逆指名的 (原則上一隊選一個人 也可以不選)
(2)強制規定新人簽約金300萬以上、旅歸派平均月薪30萬以上才能簽約
(3)目前郭泓志條款有一個很尷尬的地方:
球員有傑出資格,但是球團不願意犧牲三輪行使
*季末新人選秀
維持排名第四先選
季中選秀未選人的球隊可依順位於「首輪多選一位」
不知道有沒有可能
要不然亞職結束後的冬天就都沒有話題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