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反串條款是否還有存在的必要?

作者: hatedog5566 (黑狗)   2014-05-14 23:44:42
當初是因為多人反串 造成許多篇文章的對立
因此投票決定是否需要反串條款
但目前許多人也說可以支持兩隊以上
這也是沒錯的
既然如此 反串條款還有存在的必要性嗎?
要如何才能在一次投票修法呢?
作者: ococ1212 (圈嘻)   2014-05-14 23:45:00
你直說LO33條款好了
作者: Dnight (暗夜)   2014-05-14 23:45:00
不能只支持特定球員不支持球隊嗎...我四隊都有喜歡的球員阿
作者: trapart (誰能陪我下棋呀?)   2014-05-14 23:46:00
政大小寶是我偶像 你們不要亂說他的 拜託
作者: golove (生活)   2014-05-14 23:46:00
LO33條款 可以廢除了 一次支持四隊也可以啊
作者: zhwang2123 (123456)   2014-05-14 23:47:00
反串現在可能是用來 我"反X迷" 又跑去推"我X迷"
作者: trapart (誰能陪我下棋呀?)   2014-05-14 23:48:00
幸好我是政大緯小寶迷 這樣我都不會妨礙到他人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4-05-14 23:49:00
當然有啊 反串是只你惡意假冒他隊球迷引起爭端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4-05-14 23:50:00
跟支持兩隊或無特定支持球隊無關不覺得有反串條款後的棒球板清新健康許多嗎?
作者: xxxxcat (...)   2014-05-14 23:51:00
連尚書都桶不了,這條款早該廢了...
作者: golove (生活)   2014-05-14 23:52:00
以前反串條款 就是這樣桶 因為lo33是名人就可以解桶嗎?搞得好像有特權一樣 今天lo33的出桶 代表反串條款形容虛設
作者: jkl852 (444)   2014-05-14 23:54:00
真的 連尚書都桶不了 這條款要拿來幹嘛
作者: kobolin (哥布林)   2014-05-15 00:00:00
桶不了尚書卻桶了中職菇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4-05-15 00:00:00
名義上猿迷,但四隊都支持
作者: pouca (pouca)   2014-05-15 00:02:00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5-15 00:05:00
需遵從比例原則,反串並不需要完全禁止,但也不能肆無忌憚的縱放,適度的酸反串我覺得可以接受,但如果是累犯或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5-15 00:06:00
情節嚴重者仍需水桶處分,尺度拿捏由板主來認定,反串的尺度我覺得可以從寬認定,別讓人太反感就好了
作者: golove (生活)   2014-05-15 00:07:00
話說lo33之前好像還發了一篇 我們象迷 忘記哪篇了
作者: golove (生活)   2014-05-15 00:08:00
他目前是 版主認證的獅迷 牛迷 然後前幾天又是象迷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4-05-15 00:09:00
其實很簡單 禁止中職文 就沒問題啦 有cpbl版
作者: xxxxcat (...)   2014-05-15 00:09:00
#1JPw8zyN 同時讓國英數3位老師落淚的優質好文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5-15 00:09:00
像lo33這種就是非常明顯的慣犯,對於他的容忍尺度就要比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4-05-15 00:10:00
較緊,誰叫他是慣犯,然後反串PO文從嚴認定,反串推文從寬
作者: KOYOYO (K.O YO)   2014-05-15 00:12:00
你不爽lo33就一笑置之,為何要剝奪他的發言權? 肚量這麼小
作者: Phatmen (Keep viewing brightly)   2014-05-15 00:16:00
硬弄一個條款只是讓人鑽漏洞 如果板友不會捫心自問 不想保留尊重的想法 那條款用或不用都沒差 重點還是在版友
作者: SweetChildOM (Sweet Child O' Mine)   2014-05-15 00:17:00
這是在幫中職菇回歸鋪路嗎?XD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5-15 00:17:00
因為尚書領了黃排後,就很刻守板主認定的身份,不敢再隨意
作者: Phatmen (Keep viewing brightly)   2014-05-15 00:18:00
不管反不反串 那些會踩到條款的人就是要拿自己的發言權來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5-15 00:18:00
異動反串的球隊 也只能說他很能忍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5-15 00:18:00
http://0rz.tw/WxfA8 lo33 可能壓力大
作者: qpb852qpb742 (Online)   2014-05-15 00:25:00
lo33好不容易桶了,怎麼這麼簡單就被放出來了
作者: formemory (改變成真)   2014-05-15 08:42:00
某g有事嗎?要捅寶寶可以但這次的這個理由明明不合理
作者: tea0729 (OVER AND UNDER)   2014-05-15 12:43:00
鄉民只想表達意見沒在管後果的 板主別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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