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棒最嚴重違規 冠亞殿軍都遭撤

作者: howerd11 (時間永遠不夠)   2014-05-15 19: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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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謝國城杯少棒賽爆發國內少棒史最嚴重的違規事件,打進前四名的球隊有三隊犯規,
冠軍台北市明道國小代表我國參加LLB(世界少棒聯盟)亞太區少棒賽的資格遭取消,
禁賽兩年;亞軍桃園中平國小與第四名高雄中正國小各禁賽一年,聯賽成績全取消。
明道國小從三月市內選拔賽就一路過關斬將,隨後代表北市出征謝國城杯奪冠,
獲得國家隊代表權;但上月底台中市力行國小總教練張振楠爆料,
指明道有三名球員是轉學生,違反「轉學生兩年不得出賽」規定。
學生棒球聯盟(學聯)調查後,確認明道違規屬實,
並懲處球隊及總教練吳世賢禁賽兩年;吳世賢被認定是累犯,
過去也曾讓轉學生上場,已遭北市教育局停職。
事件爆發後,學聯全面清查此屆謝國城杯十一支隊伍,
發現亞軍中平國小、第四名中正國小,也各有一名需停賽兩年的轉學生登錄。
學聯紀律委員會召集人葉志仙表示,兩校都是初犯,且校方態度良好、坦承疏失,
懲處兩校禁賽一年。
本屆謝國城杯一、二、四名都被取消,少棒史上首見。
中華棒協與體育署昨天召開技術委員會,決定冠軍由第三名的力行遞補,
LLB亞太區少棒賽也改由力行出征。
學校遭禁賽期間,不得參加學聯、棒協舉辦的任何比賽,
陳德華說,若未違規球員有意願,學聯將以「特案」方式協助轉學,延續棒球生涯。
太扯啦 1.2.4名都有兩年內轉學生上場
轉學棒球?? 教練都不知道這條規定??
作者: ck6a83 (河馬-西波)   2014-05-15 19:45:00
不是不知道吧 是不要被抓到就好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5-15 19:47:00
協助轉學就可以出賽了?
作者: sony1256 (黃金海岸一日遊)   2014-05-15 19:48:00
陋習 這些大人自以為可以瞞天過海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4-05-15 19:48:00
學聯就沒有責任? 球員資格有問題,為何放任其登錄、比賽?
作者: vergilmir (.)   2014-05-15 19:48:00
紅葉精神阿,傳承的多好呢
作者: abc06 (阿咧)   2014-05-15 19:49:00
當然有檢舉才查...不然要怎樣?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4-05-15 19:50:00
XDDD...只要勝敗 不求傳承的好習慣
作者: yftsai (aa)   2014-05-15 19:51:00
為啥轉學生不能參賽,這條規定的原因是??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05-15 19:51:00
避免惡性挖腳
作者: pelicanper (派立肯)   2014-05-15 19:51:00
預防惡性挖角
作者: Tads   2014-05-15 19:51:00
怕惡意挖角吧
作者: GigiBuffon (忘不了那個人就投降)   2014-05-15 19:52:00
轉學生限制期間不能參賽是各種運動都有的規則啊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4-05-15 19:52:00
怕出現買賣制啊...合理懷疑桌面下早就...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4-05-15 19:52:00
小學生打球是要培養興趣 不是集合一堆強者組成超級強隊
作者: Busdo (DoDo)   2014-05-15 19:53:00
洋基表示:惡性挖角?
作者: charlie01   2014-05-15 19:55:00
干洋基屁事 邏輯到如此境界還怕人不知道真不簡單
作者: yftsai (aa)   2014-05-15 19:56:00
但小學生的比賽也有人挖腳啊??會不會太畸形
作者: hittle (時間越近心願越小 )   2014-05-15 19:59:00
王爸爸的FB寫得文章可覺得自己都沒錯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5-15 20:00:00
為了拿冠軍阿。
作者: hittle (時間越近心願越小 )   2014-05-15 20:00:00
外加從文字看真的很像被挖角啊.....
作者: snocia (雪夏)   2014-05-15 20:00:00
就是有人挖腳才有這規則
作者: nicso (YA!)   2014-05-15 20:17:00
大人真是好榜樣
作者: lovefall0707 (咪西西)   2014-05-15 20:17:00
一群為了自己利益的大人們害了許多小孩子的未來
作者: uggla (~我是毒蠍子~)   2014-05-15 20:19:00
學聯說會協助資格沒有問題的學生轉同縣市學校並且會用特案處理這一批轉學生的資格
作者: uggla (~我是毒蠍子~)   2014-05-15 20:20:00
應該會讓這些學生不會受到挖角條款禁賽的懲罰
作者: uggla (~我是毒蠍子~)   2014-05-15 20:21:00
但是明道 中平 中正三間學校資格有問題的學生禁賽要執行完畢
作者: uggla (~我是毒蠍子~)   2014-05-15 20:26:00
拿職業球團出來說學生棒球的不知道是在想甚麼
作者: lcy317   2014-05-15 20:30:00
就是小學生比賽才更多人惡意挖角 因為我們少棒是世界級實力
作者: lcy317   2014-05-15 20:31:00
弄一隊超強隊奪下世界冠軍這其中的利益夠讓一堆人亂搞了
作者: lcy317   2014-05-15 20:32:00
國高中相對沒這優勢挖的反而沒這麼兇了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14-05-15 20:40:00
很多運動都是要有檢舉才會調查吧?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14-05-15 21:00:00
職業球隊有轉隊費,小學生們該不會有轉校費?為之後職棒球
作者: Ogrish (P幣歸零糕)   2014-05-15 21:01:00
員 心態上做準備
作者: jack0124 (遙遠非)   2014-05-15 21:05:00
體育界這條規定很久了不只棒球,我國一就有了,超過10年
作者: jack0124 (遙遠非)   2014-05-15 21:07:00
以前打網球就有看到比較厲害的選手一學期換一次學校,不限緻都給他們玩
作者: jack0124 (遙遠非)   2014-05-15 21:09:00
我記得上國一之後轉學規定從一年還是沒有改成兩年才能代
作者: jack0124 (遙遠非)   2014-05-15 21:10:00
表出賽,國中全國前六還前三有保送資格,避免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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