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義大犀牛火惹! 提告Lamogo桃猿領隊劉玠廷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4-05-24 01:35:08
2014.5.23 蘋果即時新聞
羅惠齡/高雄報導
義大犀牛從與中華職棒聯盟的對決,延伸到變成摃上Lamigo桃猿,且決定向猿隊領隊
劉玠廷提出告訴!
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向媒體表示:「如果義大覺得與聯盟、其他球團合作這麼辛苦
,建議交給更適合企業接手。」以及劉玠廷指稱,犀牛自去年郭泓志特別選秀開始,
到今年球隊主場等多項事件,不時抨擊聯盟與球團,還有義大質疑聯盟預算交待不清
,有如雞蛋裡挑「魩仔魚」,今義大球團董事長吳承璋、領隊謝秉育,以及律師林慶
雲召開記者會,發表嚴正聲明,劉玠廷的發言,已嚴重傷害義大犀牛球團名譽,涉嫌
以文字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義之事之加重誹謗罪,球團決依法提出告訴。
http://ppt.cc/45rc
以下為義大球團聲明全文:
關於報載:「猿隊領隊劉玠廷表示,如果義大覺得與聯盟、其他球團合作這麼辛苦,
建議交給更適合的企業來接手。」、「劉玠廷指出,犀牛從去年郭泓志特別選秀開始
,到今年球隊主場等多項事件,不時抨擊聯盟與球團。其他球團不說話,不代表犀牛
就是對的。」、「劉玠廷認為,會長黃鎮台從3年前上任以來,中職增加亞職大賽、台
古大賽到冬季聯盟,今年又多出CPBLTV,球團支出卻沒有增加,都是靠黃鎮台募款填
補,對聯盟的利弊很清楚。」、「聯盟整體預算雖有異動,但可以進一步說明,義大
此舉有如雞蛋裡挑『魩仔魚』。」乙事,義大犀牛球團謹嚴正聲明如下:
一、劉玠廷上開談話,嚴重傷害義大犀牛球團之名譽,已涉嫌以文字指摘或傳述足以
毀損他人名義之事之加重誹謗罪,義大犀牛球團將依法提出告訴。
1.劉玠廷將義大犀牛球團代表在職棒聯盟會議之發言或建言,惡意曲解成「不時抨擊
聯盟」,又將義大犀牛球團從未曾抨擊其他球團之事實,捏造為「不時抨擊球團」,
並謂「如果義大覺得與聯盟、其他球團合作這麼辛苦,建議交給更適合的企業來接手
」,將義大犀牛球團影射及貶損成係與其他球團、聯盟不合作之球團。其誹謗惡意昭
然若揭。
2.義大犀牛球團歷次向職棒聯盟建言,諸如1、關於郭泓志條款:建議定義「表現傑出
之旅外球員」,以杜爭議;提案權不宜專屬會長一人,以符民主精神,2、聯盟應速解
決球迷大眾無法在有線電視觀看球賽轉播之問題,3、質疑華視為何只轉播其他球隊之
球賽,獨漏義大犀牛球隊之球賽,及4、此次在聯盟常務理事會議之發言。其合理正當
性,均可攤開在陽光下供人檢驗。而劉玠廷竟將之貶損為「犀牛從去年郭泓志特別選
秀開始,到今年球隊主場等多項事件,不時抨擊聯盟與球團。其他球團不說話,不代
表犀牛就是對的」。亦見其誹謗惡意。
3.此次(103年5月15日)職棒聯盟常務理事會議,主要係討論「103年預算討論案」。
義大犀牛球團代表發現會議現場所發之103年預算表與會前寄給各球團之預算表內容不
同,且聯盟未提供103年預算與102年預算之差異說明資料,故發言請求聯盟說明及提
供103年預算與102年預算之差異說明資料;桃猿球團代表劉保佑竟稱:「以前審預算
,會長報告完大家沒意見就通過了,沒有什麼差異說明」;兄弟球團代表陳領隊接著
發言表示:「為何聯盟103年預算,未將103年聯盟官網轉播金1500萬元列作收入」,
結果,黃會長只回應陳領隊稱:「103年聯盟官網轉播支出約1000萬元,亦未列入103
年聯盟支出預算」;統一獅球團代表林蒼生見狀發言表示:「依公司會計作業準則,
義大所提之意見是對的,聯盟應提出103年預算與102年預算之差異說明。請聯盟補充
後再召集會議」,黃會長只好說:「此案等備齊資料再開會討論」。
乃劉玠廷竟將義大犀牛球團代表於會議中合情合理之正當發言,貶損為:「義大此舉
有如雞蛋裡挑『魩仔魚』」,明顯惡意誹謗。
二、團體之和諧及團體成員之合作,係植基於公平合理合法之相互對待,而非和稀泥
。劉玠廷根本不了解合作之意義,竟大放厥詞,將義大犀牛球團代表在職棒聯盟會議
之發言或建言,視為不合作行為;將別人在預算討論案之正當發言,譏為「雞蛋裡挑
『魩仔魚』」,難道募款有功就有不遵守會計法規之特權?什麼「對聯盟的利弊很清
楚」?其觀念實荒唐至極!
三、經營職棒球團,豈是兒戲。基於國人發展棒球運動及健全並發展職棒運動之期待
,義联集團自成立義大犀牛球團以來,即傾集團所有資源,全力打造球員食宿、醫護
、練習及比賽之優良環境,並加強職棒球隊、球員之行銷,以喚回球迷並培養發掘新
球迷,更不惜重金網羅國際知名球星(如曼尼、賈西亞)及傑出旅外球員,期使中華
職棒蓬勃發展。用心可質天日。
乃劉玠廷竟然口出狂言「建議義大犀牛球團交給更適合的企業來接手」,實令人啼笑
皆非,其區區一個領隊有什麼資格或權利干涉別人球團之經營決定,而且用如此傷人
之語句公然在媒體放話,全無分寸。
四、預算表應將所有之收入及支出列入,此乃眾所周知之會計常識。聯盟會長在預算
案討論時,對兄弟隊陳領隊之質疑:「為何聯盟103年預算,未將103年聯盟官網轉播
金1500萬元列作收入」,竟然答稱:「103年聯盟官網轉播支出約1000萬元,亦未列入
103年聯盟支出預算」,全無法治觀念。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4-05-24 01:35:00
標題有誤 Lamigo
作者: Y1999 (秋雨)   2014-05-24 01:35:00
Lamigo:還好不是告我
作者: cancer0708 (你好,我製仗也販劍)   2014-05-24 01:37:00
Lamigo:不是我~
作者: anpeih   2014-05-24 01:37:00
喇摸狗
作者: hergan (Q.E.D)   2014-05-24 01:37:00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4-05-24 01:38:00
go go Lamogo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4-05-24 01:39:00
不曉得誰才把經營職棒當兒戲勒 搞殺小浮動薪資 半季合約
作者: kisaku1980   2014-05-24 01:40:00
Lamogo來摸狗
作者: fushi   2014-05-24 01:40:00
去從政好不好 不要來把職棒搞成這樣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4-05-24 01:40:00
其實這篇與首篇新聞相同內容與連結 只是蘋果改個標題而已
作者: t4103m973   2014-05-24 01:40:00
不如用義大真DER生氣惹,華視不撥鄉民笑uccu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05-24 01:41:00
義大回去很努力聽會議錄音檔才寫出這篇齁?
作者: Iyar (Iyar)   2014-05-24 01:47:00
go go Lamogo~~ go go Lamogo~~ 疑??? 我是不是搞錯了甚麼??
作者: paul77720 (耶!)   2014-05-24 01:50:00
這一定律師寫的阿XD
作者: Vincent8026 (交大帥哥)   2014-05-24 01:51:00
拉莫狗
作者: sleepybaby (睏寶)   2014-05-24 01:51:00
Lamogirls 來摸girls..... 別跟我搶Amis!!!!!!!!!!!!!!
作者: kobolin (哥布林)   2014-05-24 01:52:00
拉摸狗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4-05-24 01:54:00
從董事長 領隊到辯護律師 都是老屁股 告不贏的啦
作者: mystage (亭)   2014-05-24 01:58:00
律師也很頭痛阿,這沒可以告的點,之後必須要撤告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4-05-24 02:05:00
如果只是放話也就算了,真告就難看了,真的很難看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4-05-24 02:06:00
荒唐至極、可質天日、全無分寸、無法治觀念....好熟悉的用辭遣字模式啊
作者: mystage (亭)   2014-05-24 02:07:00
太子只差沒講出歡迎光臨了,看那個聲明書還真看不出哪裡
作者: dekirin (みるる)   2014-05-24 02:07:00
真的完全不知道告點在哪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4-05-24 02:07:00
跟老洪的滿紙謊言 有被騙的感覺有異曲同工之妙啊
作者: SpartanB (斯巴達)   2014-05-24 02:08:00
這樣也要告 太好笑了吧
作者: usaku (眼淚)   2014-05-24 02:12:00
幼稚球團
作者: orgre (哇操)   2014-05-24 02:12:00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作者: silentjian (Je ne sais pas)   2014-05-24 02:12:00
根本告不成 完全找不到點
作者: miaomiao35 (整個星群無人不病)   2014-05-24 02:18:00
新聞標題竟然用"惹" XDD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4-05-24 02:18:00
要當反派 這兩個老頭跟老洪比 差遠了 人家縱橫球界20多年人家有本事弄到讓小雞只能含恨吞下去 這兩個咖小能做啥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14-05-24 02:24:00
嘖嘖 這球團不得不推
作者: Ec73Iwai (( ̄□ ̄|||)a)   2014-05-24 02:27:00
這種聲明越看越像政府講的話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4-05-24 02:27:00
洪家亂搞,有人還是念在他是創始元老和小資集團所以幫他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4-05-24 02:28:00
一個是被政府開除的政客 一個是被邊緣化的前媒體人 沒錯啊
作者: Kuokenken (8合1軟膠囊)   2014-05-24 02:28:00
辯護,結果義大這麼大企業剛進來就搞這麼多"創舉"...
作者: jianoon (我只想爭口氣)   2014-05-24 02:33:00
要不是想看希克K爆爪爪 下禮拜那兩張票我還真他X想退掉
作者: z83420123 (VoLTsRiNe)   2014-05-24 02:45:00
惱羞惹
作者: w520670 (歐德王)   2014-05-24 02:49:00
反義大救職棒
作者: nra7346 (暴徒滾蛋!滾蛋!)   2014-05-24 03:36:00
這告不成吧...........
作者: cooldogy1973 (傑克)   2014-05-24 06:30:00
這種告只是讓你不爽吧…
作者: coollarry (coollarry)   2014-05-24 06:32:00
義大加油
作者: htk (該死的啞護)   2014-05-24 06:49:00
快點告 哈哈哈哈
作者: Hans14 (沉默反對派)   2014-05-24 08:41:00
哇哩咧
作者: dinson520 (少了果醬的吐司)   2014-05-24 08:45:00
反義大救職棒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4-05-24 09:48:00
義大好煩 到底是在打棒球還是在打嘴砲
作者: love85023 (寒月)   2014-05-24 09:59:00
就不要法院認證的
作者: sdolphinyo (史哆芬喔)   2014-05-24 12:52:00
合作和諧? 會議提前離席的是誰? 先向媒體放話的又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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